营业税差额缴纳要怎样操作?

01.06.2015  13:35

  朱先生:我公司需将各项工程分包给施工单位,总包发票由我公司自行开具,分包发票由施工所在地税务机关代开。请问总包方要怎样操作才能实现营业税差额缴纳?

  梅州市地税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总承包人应按实际收取的工程总价款和价外费用向发包单位全额开具发票,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缴纳各项税费。

  总包方自开票时应按工程总价款开具发票,发票开具后需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分包合同与分包方已完税的发票、税票原件,再根据分包方的发票金额进行差额申报相关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