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营改增后全市减税约120亿元

22.03.2016  13:31
      (《广州日报》2016.3.22)5月1日起,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现行营业税纳税人将全部改征增值税。昨日记者从广州市国税局获悉,全面营改增将涉及三方面减税,年内全市减税规模约为120亿元。

  首先,新纳入营改增试点的四大行业税负均有下降;其次,原增值税行业受益于全面实施营改增试点,增值税抵扣链条得到完善,纳税人购进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部分生活服务业提供的应税服务,将获得进项税额抵扣,实现税负持续下降。最后,企业购进机器设备纳入抵扣范围之后,本次改革又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无论是制造业、商业等原增值税纳税人,还是营改增试点纳税人,都可抵扣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外购、租入、自建房产的企业都将因此受益,前期试点纳税人总体税负会因此下降。 

编辑:刘甫田
温国辉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
优化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 推进共建粤中国广州政府
广州市委部署干部监督工作
完善干部监督制度机制提高干部监督工作水平 日中国广州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