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推行“营改增” 将惠及1.7万户纳税人

10.04.2016  12:57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全面推广“营改增”试点工作会议中获悉,5月1日起梅州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初步测算可为企业减税5亿元。

  “营改增”是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旨在将缴纳营业税的行业改为征收增值税,纳入增值税抵扣链条,通过税制的统一,消除重复征税,降低经营成本和企业税负。据了解,我市自2012年11月试点“营改增”改革以来,共有4007户试点纳税人,试点纳税人减税达1.1亿元,其他纳税人因抵扣增加减税1.5亿元,累计减税2.6亿元,减负面达98%。

  继2014年铁路运输、邮政服务业和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今年5月1日起,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四大行业也将告别营业税,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其中,建筑业、房地产业适用税率为11%,金融业、生活服务业适用税率为6%。据统计,此次四大行业试点改革,我市将有1.7万户纳税人涉及其中,占“营改增”纳税人的81%,预计为企业减税5亿元。其中,四大行业因税制转换预计年减税2.6亿元,其他纳税人因抵扣增加预计年减税2.4亿元。

  目前,市国税局正在做好征管数据迁移以及培训宣传、发票发放、技术支持等工作,确保5月1日起所有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能顺利开出,6月1日起试点纳税人如期、有序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