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辆“营转非”客车违法上路行驶 广州交警快速处置消除安全隐患

04.06.2015  17:48
 

广州市公安交警部门6月4日通报:5月27日至6月2日一周时间内,广州交警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连续查获7辆存在交通违法行为或涉嫌非法营运的“营转非”客车。

据悉,为建设“干净、整洁、平安、有序”城市环境,全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广州交警持续加强对本市籍“营转非”客车的全面摸查、研判、分析、管控工作,采取设点查车与巡逻管控相结合的工作模式,并主动上门摸查,发放严禁从事非法营运告知书,对存在违法行为车辆发放整改通知书,同时,部署开展对“营转非”客车粘贴专用标识相关工作,不断加强“营转非”客车安全管理工作。近一周(5月27日至6月2日)来,经过细心研判、布控,广州交警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连续查获7辆存在交通违法行为或涉嫌非法营运的“营转非”客车,有效净化了我市道路交通环境,减少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有力保障了广大市民的出行安全。

细心研判 快速反应

据统计,广州目前有本市籍2647辆“营转非”重点车辆。近期,为严厉打击“营转非”客车继续从事营运的违法行为,有效减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广州交警将“营转非”客车列入重点车辆进行严查严管,发现涉嫌非法营运的,立即移交交通部门依法查处。

【案例一】

强制注销“营转非”客车继续上路行驶

5月27日9时15分许,广州交警在黄埔东路丹水坑路段设点执勤时,查获一辆悬挂号牌为粤AB23××的涉嫌假套牌的“营转非”客车。执勤民警查车时发现,该车前窗玻璃上粘贴有号牌为粤AE58××的检验合格证及环保标志,强制险标志等,与悬挂的号牌明显不一致。经核查,粤AE58××号牌客车属营转非使用性质,且已被强制注销。随后执勤民警对该车进行依法查扣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案例二】

来源不明“营转非”客车  上路行驶

6月1日下午17时45分,广州交警在连新路处罚一辆临时号牌为鲁P432××客车乱停放,经检查发现该临时号码过期,且无法提供行驶证和购车发票。目前,广州交警已依法对该车辆进行暂扣作进一步核查处理。

【案例三(附查处视频)】

变更车辆使用性质后 仍继续参与营运活动

(1)6月2日上午9时50分许,广州交警在摸清一辆“营转非”客车的活动规律以及车辆特征后,经过布控,在华观路软件园附近成功查扣一台车牌为粤AC11××的“营转非”客车。经初步核查,该车属黄标车违反环保标志限行规定,共8宗违法行为未处理。目前,该案因涉嫌非法营运问题已移交交通部门处理。

(2)6月2日下午15时40分许,广州交警在摸清一辆“营转非”客车的活动规律以及车辆特征后,经过布控,在华观路火炉山森林公园路口附近成功查扣一台车牌为粤AP88××的“营转非”客车。目前,该案因涉嫌非法营运问题已移交交通部门处理。

广州交警表示,将继续加大“营转非”重点车辆的管理力度,将“营转非”客车列入重点车辆进行严查严管,发现涉嫌非法营运的,立即移交交通部门依法查处,减少交通安全隐患,预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车管知识链接】

根据国家公共安全行业标准《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GA802-2014),机动车按使用性质分为营运、非营运和运送学生。营运机动车是指个人或者单位以获取利润为目的而使用的机动车,非营运机动车是指个人或者单位不以获取利润为目的而使用的机动车;运送学生机动车是指用于有组织地接送3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或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上下学的7座及7座以上的载客汽车,即校车。

营转非是指原为营运机动车,现改为非营运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