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计生委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工作会议
12月9日上午,省卫生计生委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工作会议。委党组书记骆文智出席并作题为《准确把握党委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讲话,委副主任、委直属机关党委书记刘银燕主持会议。省纪委、省监察厅派驻委纪检组组长、监察专员钟利娟,党组成员王国红、徐庆锋等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纪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省人民医院等7家直属单位作了交流发言。
骆文智指出,委党组今年11月24日下发了《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对全委系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进行具体部署。党委负主体责任,即全面责任和首要责任。在责任主体上党委主体责任包含三个层次:一是党委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二是党委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三是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主要领导责任。在责任职能上党委主体责任包含六个方面:一是领导责任;二是教育责任;三是管理责任;四是示范责任;五是检查责任;六是追究责任。在责任追究上党委主体责任包含七种情形:一是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以致职责范围内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响的;二是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督促落实,或者拒不办理的;三是对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发现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四是疏于监督管理,致使领导班子成员或者直接管辖的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五是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或者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六是放任、包庇、纵容下属人员违反财政、金融、税务、审计、统计等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七是有其他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行为的。在责任内容上党委主体责任包含多个方面:党委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和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主要领导责任。
骆文智强调,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必须承担主体责任。党委主体责任是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的统一,是主要负责人的责任与班子成员责任的统一,是组织领导和实际实施的统一 ,是权力与责任的统一,是领导与负责的统一。
骆文智要求,全委系统要坚决按照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部署要求,切实践行党委主体责任,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组织者、执行者,不断推进全委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一要进一步强化党委主体责任意识。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识贯穿于党委工作的始终,贯穿于个人工作的始终,使党委主体责任意识成为党的工作和业务工作的一条主线,使党委集体和党委成员都能常忧患、勇担当、负责任。二要进一步明晰党委主体责任内容。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确保责任到位、责任到人,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切实解决好“两张皮”的问题,使党委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取得成效。三要进一步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制度。做到学习调研、任务分解、工作报告、监督检查、考核评价、责任追究有制度,并且制度得到落实。四要进一步实施党委主体责任追究。对领导不力、不抓不管、工作不落实,导致本单位不正之风滋生蔓延或者出现重大腐败问题的,要一案双查。五要进一步增强党委主体责任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