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村官追债 压缩赖账空间

17.08.2015  20:20

本报日前报道,东莞各镇街纷纷与村(社区)签订《债权追收目标责任书》,立下追债“军令状”。这也是我市首次要求镇、村(社区)统一签订追债《责任书》。追债“军令状”明确了村组年度追债的具体任务、绩效考核、约谈机制等。在整个8月份,村组将加大对债务人的“贴身”追债力度。

回顾东莞村组债务的历史,可以追溯到上世纪90年代,彼时,东莞不少村组通过卖地建厂、出租物业来发展经济,在此过程中,出现了企业方和承租方不及时还钱的现象。由于一些村组担心追债会赶跑企业,对欠债企业纵容,长期积累,村组债权越积越多,虽然这两年,经过大力追讨,村组两级债权显著下降,但是今年上半年,全市村组两级债权总额仍然高达121.4亿元。

与此同时,东莞村组对债务人开展大规模追债已经有两年时间了,一些镇街也相应出台了措施,大岭山此前就要求村组每年制订财务收支计划,理顺各项租金收入的管理,按月或按季度缴。此外,东莞市政府还明确提出用法律手段追债,其中一个手段是:累计欠款超过1年(含1年)且欠款金额超过1万元的欠款人(即老赖),将被列入“集体资产交易平台信用风险警示名单”。此举意图通过在资产交易平台公布老赖的黑名单,促使老赖还债。

而这一次,镇政府与辖区所属的村(社区)签订债权追收目标责任书,建立村官追收债权责任制,追债手法比以往更加细化,直接将责任落实到村官头上,如石排镇就落实每名“两委”干部包干督导,将追收责任落实到个人。而桥头镇政府在《责任书》规定:“当年实收率小于75%,或者排名倒数前5名(在全镇范围内)且实收率少于85%的社区,由债权追收工作领导小组和驻村领导,与村(社区)书记、第一副书记进行约谈,由村(社区)书记书面检讨并解释原因。”

由村官出面对企业方和承租方进行上门追债,同时建立村官追债问责制度,立下“军令状”,对未完成任务的村官进行问责,用这种“倒逼”的方式,促进村组债权的追收。村官对老赖进行“贴身”追债,必将进一步压缩欠债方赖账的空间,加快村组债权收回。  本报观察员  范德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