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助推小微企业发展
列入“一号督查”事项强化落实
小微企业在我国企业总量中占有很大比重,其在增加就业、促进经济增长、科技创新与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国家一直高度重视小微企业发展,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税收扶持政策,今年2月份又将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以内(含10万元)扩大到20万元以内(含20万元),发挥政策红利鼓励、支持和引导小微企业发展壮大。
一直以来,中山市国税局、地税局高度重视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在2015年更将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作为“一号督查”事项和绩效考评事项,强化监督,在工作中注重加强合作联动,确保优惠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通过采取一系列合理有效的措施,中山市国税局、地税局在小微企业税收优惠工作中取得了积极的成果。据统计,2014年全市国、地税管辖的企业中共有10.35万户小微企业受益,共计减免税22230万元,其中:增值税9216万元,营业税2273万元,所得税10741万元。
拓宽宣传途径让纳税人“应享尽知”
为了让小微企业纳税人充分了解、掌握和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中山市国税局、地税局采取及时公告政策法规、召开纳税人税收宣讲会和座谈会、发放税收优惠政策汇编、在门户网站开辟“小微企业税收优惠”专栏、举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专题“在线访谈”等途径,加大税收宣传力度,实现立体式宣传全覆盖,确保广大小微企业对税收优惠政策“应享尽知”。
中山市国税局还借助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密集推送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解读、办理流程、热点问答等内容;中山市地税局部分分局专门编制小微企业专刊,以案解析,详尽解读政策和业务流程,不断提高纳税人对政策的认知程度。
为方便纳税人更便利、快捷地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中山市国税局、地税局按照上级要求,整理细化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办税指引,简化税收减免流程,取消小微企业减免税登记备案,由企业自行享受优惠政策,无需税务机关审核审批,为企业办税减负提速增效;在办税服务厅设立小微企业优惠政策落实咨询服务岗,全面实施首问责任制,推行企业申请享受优惠、补办优惠、申请退(抵)税文书受理等“一站式”服务,让纳税人办便捷税、办满意税。
编辑:刘甫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