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局“四要求”落实联网直报单位统计工作规范

25.05.2015  11:20

  为认真贯彻全省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培训班精神,切实把《广东省一套表联网直报单位统计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落实到全市所有联网直报单位,近期,江门市统计局向各市、区统计局提出四点工作要求,明确各阶段工作具体时点,确保全市网报单位的统计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一是做好摸底,统筹推进。 要全面摸底辖区联网直报单位的统计基础,对《规范》的贯彻落实进行整体规划和部署,制定实施方案,做好工作计划,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今年年底前全市联网直报单位能够按要求整改相关工作,正确执行《规范》中各项工作要求。 

   二是全面布置,告知到位。 要在5月底前将《规范》的各项要求布置到每一家联网直报单位,并对执行《规范》的目的意义、相关义务、法律依据与法律责任等事项予以明确告知,确保广大调查对象充分知悉联网直报工作的规范性要求,理解、支持和做好统计基础建设工作。 

   三是指导跟进,确保进度。 要在9月底前以集中培训与上门指导相结合的形式,对本地区联网直报单位进行细致指导,与《规范》的各项要求进行逐一对照,查找企业统计基础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敦促和帮助企业改进相关工作,指导企业设好、用好、管好统计台帐。 

   四是督促检查,抓好落实。 从6月起,结合业务工作的开展,对联网直报单位执行《规范》的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持证上岗和台帐设置列为统计执法检查的重点检查内容。市统计局也将结合镇街统计规范化建设工作,对各市(区)、各基层的工作布置和跟进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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