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受限?燕郊2015年8月1日户口新政策出台

12.08.2015  13:56
8月1日,廊坊市区新户籍政策出台,对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等条件已做出具体解释。

  京津冀一体化的加速推进,受影响的不仅是通州副中心。2014年11月18日,《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意见》(冀发〔2014〕6号)对外公布,全面放开小城市和建制镇落户限制。不过,对于环绕北京(楼盘)、天津(楼盘)最近的三河市、大厂回族自治县、香河县、永清县和固安县五市县却“单独设限”。这就意味着燕郊落户政策受到限制,2015年8月1日,廊坊市区新户籍政策出台,对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等条件已做出具体解释,对于2014年《意见》中内容更加清晰化,系统化,整理化。

   落户受限?燕郊2015年8月1日户口新政策出台

  按照《意见》规定,上述五地将采取“合理确定落户条件”的方式:在首都周边的廊坊市市区、三河市市区及下辖建制镇、大厂回族自治县、香河县、永清县、固安县政府驻地镇及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职业并有合法稳定住所,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夫妻双方父母,可以申请办理当地常住户口。

  而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的范围以及参加社会保险的年限,由廊坊市政府根据实际作出具体规定,对合法稳定住所不得设置面积、金额等要求,对参加社会保险年限的要求不得超过5年。8月1日,廊坊市区新户籍政策出台,对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等条件已做出具体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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