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落户广州吗?有新政啦!在番禺可以这么办...

16.06.2017  15:00

入户广州有新政!可以通过公共集体户落户啦~具体怎么操作拉下去看吧!

七类人能落广州公共集体户

凡符合广州市入户条件(含出生登记)或有广州市户口,但无合法住宅类房屋及直系亲属可以投靠的人员,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选择在公共集体户落户,新政将在2017年7月1日后就开始执行:

符合引进人才入户、积分制入户、政策性入户(包括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

父母一方或双方是本市公共集体户的子女出生登记户口,或家庭团聚类的被投靠对象是本市公共集体户的;

恢复户口时,原注销户口所在地没有被投靠人或其他原因无法落户的;

因离婚、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征地、拆迁等原因,失去现户口所在地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

单位集体户人员因工作变动、单位转制、单位关闭或辞职、解聘等原因,现工作单位无法解决集体户口或不同意迁入的;

原在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集体户口需迁出的;

其他特殊原因在本市无法落户的。

父母一方是本市公共集体户人员,另外一方是本市家庭户口的,其子女应随本市家庭户口一方登记户口。父母一方是本市公共集体户人员,另外一方非本市家庭户口(包含市内外学校学生、人力资源市场、工作单位集体户口等)的,其子女应随公共集体户一方登记户口。其他集体户的相关人员,仍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番禺区公共集体户地址表

公共集体户落户申办

在申请入户公共集体户的程序上,新政也进一步进行了优化。拟入户人员,应先按规定顺序提供有关证明以确定登记入户地址。应由公共集体户“兜底”的,须按不同类别选择相应的公共集体户:

属于引进人才入户的,在其工作单位注册地所属的公共集体户入户;

积分制入户的,在其受理居住证所在地所属的公共集体户入户;

其他类别(含有广州市户口的),均在其实际居住地所属的公共集体户入户。

   

明确公共集体户的迁出情况

公共集体户人员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及时迁出所在公共集体户:

实际居住地或工作地变动,并超出了所在公共集体户的服务范围;

公共集体户人员现工作单位设有单位集体户并同意其迁入;

公共集体户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在本市购买自有产权住房,或入住政府或工作单位拥有产权供其居住的住宅房屋。

本市有直系亲属可以投靠。

来源:广州市发改委、广州番禺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