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蒲江县规定干部随礼不得超过工资的10%

24.07.2014  06:24

  近日,四川省蒲江县出台《关于规范全县党政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规定婚丧喜庆事宜随礼不得超过个人月工资(含津补贴)的10%。通知要求操办者收到明显超过此数额礼金的,应在事后5日内报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备案。

  《通知》的涉及对象,包括蒲江县所有各部门和各乡镇党政干部职工、县属企业班子成员以及事业单位人员和村(社区)干部,他们将签订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承诺书,若今后违反规定,将受到组织处理、纪律处分。

  同时,《通知》规定除婚宴和丧宴外,其他宴请对象仅限于亲属,且所有的宴请都要注重社会影响,不得大操大办,也不准动用公车、公款、公物等公共资源和设施设备,不准邀请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或个人。

  蒲江县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去年9月,四川省纪委出台意见,明确规定参与操办婚丧嫁娶事宜的领导干部需事先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报告,并不准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财物,不准借机敛财。该名负责人表示,给份子钱划限额是为了进一步细化省纪委的要求。

  蒲江县为份子钱划限额,让很多人都有了如释重负的感觉。该县一名乡镇公务员告诉记者,他每月工资2000多元,每次随礼都心疼得不得了:“出手就要五六百元,两三百元的份子钱根本拿不出手。”他告诉记者,现在有了规定,他的负担减轻了不少。

  蒲江县政府公务员唐波告诉记者,从去年以来,就已经很少有人大摆宴席,“寿宴”“升学宴”等宴席场合基本只有举办者的亲戚参加,即使是婚嫁喜宴,人们也大多只会邀请关系非常好的同事、朋友。唐波说,“这次给礼金设上限,谁都不攀比,再也不用担心送多送少的问题了。

  彻底堵住“设宴敛财”歪风

  “份子钱”属于一种民俗,若彻底禁止似乎不妥。蒲江县为礼金按照具体的工资比例设立上限,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同时也能在尊重习俗的前提下,从宴席宾客的角度降低敛财的可能性,从而让“设宴敛财”之风从两头彻底堵死。

  四川省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 李 羚

   重在如何进行现场监管

  送礼金的时候大多会包上“红包”,如何对其数额进行监管是个难题。而且人们的工资会因为所在部门和岗位的不同有所差异,所送礼金也会不同,怎样才能结合每个宾客的个人情况对礼金的数额进行有效监管?对违规进行事后处罚肯定具有震慑力,但如何加强宴席现场的监管,如何最大限度发动群众的力量进行全程监督,才是落实这项规定的重点和难点所在。

  四川省内江市纪委干部 付根平

   应将主体扩大至全社会

  《通知》只适用于全县党政干部,这就会导致宴席上其他身份的客人都送上千元的礼金,而党政干部只随两三百元的礼的尴尬。建议将《通知》的范围扩大至所有人,让全社会都参与其中,彻底消灭在份子钱上搞攀比的心态,这样也能更大范围地消灭摆宴席敛财的歪风。

  蒲江县某私企负责人 董进辉

   礼金限额应设例外规定

  蒲江县的规定将以设宴为理由敛财的可能性降至最低,是好事。但凡事都有特殊情况,比如子女为父亲过寿宴,只送一两百会不会太少了?建议增加一些例外情况,将确实不存在敛财可能的、人情味较浓的场合考虑在内。只要严格监督,相信例外规定也不会被滥用。

  蒲江县某机关干部 张 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