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处7000鹭鸟 蓝天行动首战告捷
7月30日,广东省、广州市森林公安以及野生动物保护部门展开联合行动,在广州市花都区一家养殖场成功查处一起非法收购、运输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案件,查获鹭鸟7000只,“蓝天行动”首战告捷。
联合行动查处黑窝点
经过前期缜密侦查,7月30日上午10时左右,省森林公安局联合广州市森林公安以及省、市、区野生动物保护部门共出动约120人,迅速展开行动,在花都区炭步镇茶塘村一养殖场内现场查获苍鹭、草鹭、夜鹭等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鹭鸟一批,约7000只。中央电视台、广东电视台、南方日报、羊城晚报、广州日报等多家媒体对此次行动进行跟踪采访报道。
笔者在现场看到,被查处的窝点是一个养殖场,在水塘上边搭建了两三排长数十米的铁丝笼舍,几十个笼舍里面关着大量鹭鸟,主要品种是苍鹭和草鹭,属于广东省重点保护动物。许多成年鹭鸟不断扑腾着翅膀,叫声此起彼伏,非常刺耳。执法人员现场进行了执法检查,对当事人进行了询问、拍照。
据调查发现,养殖场里只有3名工人打理现场,养殖场负责人拒不出现接受调查,而这7000余只鹭鸟,也没有提供合法的种源、运输相关证明,因此现场执法清理了这些鹭鸟。鹭鸟将被移送到省、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进行救助养护。
鹭鸟不能随意养殖
根据行政事项审批改革,2012年起,在广东驯养省重点和“三有”保护野生动物不必办理驯养繁殖许可证。那为什么鹭鸟就不能养殖了呢??
据介绍,从外地运输鹭鸟来广东,必须得到省林业厅的入粤许可审批证明,并办理相应的运输许可证。今年已经发生三起类似的案例,并且有的养殖户并不知道上述规定,造成很多想从事养殖业的人以为驯养繁殖许可证取消后就什么事情都没有了,而事实上并非如此。
据了解,虽然鹭鸟在广东是省重点保护动物,但在其他一些省份,并非受重点保护。另外,即便是重点保护动物,国家政策也是鼓励养殖,合理经营利用,对养殖鹭鸟、个人创业是鼓励支持的,不过,得办齐证件。2012年广东养殖鹭鸟取消了驯养繁殖审批手续,但种源、运输以及养殖成功后的出售都得办理审批同意。 (编辑 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