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岭县:扎实推进深化林改各项工作 为全国集体林业综合改革探索经验

22.05.2015  12:03

蕉岭县现有林地面积115万亩,森林覆盖率79.35%,活立木蓄积663.5万立方米。该你县自2012年全面推进深化林改工作以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集体林权登记发证和林权纠纷调处,完善林改档案资料,规范林地林木流转,推动林权抵押贷款,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明晰产权,积极化解林权纠纷。 蕉岭县高度重视深化林改工作,坚决做到机构不撤,人员不散,切实抓好集体林权确权登记发证、林改档案归档整理和山林权属纠纷工作。一是进一步确定权属。在林改工作验收后,坚持“三级书记”抓林改,继续落实“县领导联系乡镇、县直部门和镇领导挂钩到村、村两委挂钩到片区、工作队员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全力抓好确权登记发证后续工作。2012年至今,全县通过查漏补缺、细化确权,重新核发林地所有权林权证153本计765宗,面积6349.5亩;林地使用权林权证589本计2143宗,面积19289亩。二是进一步完善档案。先后投入50多万元抓好林改档案基础建设,确保林改中的各类档案资料收集齐全。建立健全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科学化的林改档案管理体系,进一步明确林权档案管理机构,落实管理人员职责,规范查阅档案的程序和审批制度。三是进一步化解纠纷。坚持把林权调处工作放在首位,建立“基层调解、集中研判、领导包案”的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领导责任制。在调处过程中,坚持“协商为主、依法依规”的方针,妥善解决山林纠纷问题。2012年以来,我县成功调处山林权属纠纷200宗,涉及林地面积1.3万亩。

二是规范流转,不断拓宽融资渠道。 一是搭建流转平台。2010年,该县成立了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所和林业产权交易中心,逐步健全信息发布、林权登记、交易流转平台,为广大林农和经营者提供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服务。二是规范林权流转。2014年,蕉岭县以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为契机,建立县、镇、村三级产权交易平台,对林权流转原则、范围、管理、登记等进行了规范,严格执行国有和集体林权进场交易制度,禁止场外交易,促进了林权公平、公正交易。三是探索林权抵押贷款。通过简化林权抵押贷款办理手续,鼓励和引导林农积极申请林权抵押贷款。据统计,目前全县已流转的林地面积约2.3万亩,林权抵押贷款15宗,金额达8000多万元。

三是因地制宜,大力发展林下经济。 蕉岭县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林下经济发展。一是科学规划。根据国家、省关于发展林下经济的政策要求,该县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蕉岭县林下经济发展规划,确立了大力发展林下种养、林业合作组织和森林旅游产业的目标,为林下经济科学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奠定了基础。二是政策扶持。县里先后出台了《蕉岭县关于扶持发展名贵树木产业的决定》、《关于扶持毛竹产业发展的决定》、《蕉岭县蜂产业发展总体规划》、《蕉岭县蜂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广泛推行“公司+基地+农户+科技+品牌+效益”模式,推动林下经济快速发展。2014年,全县种植和抚育毛竹3万亩,全县毛竹面积达15.5万亩,建立笋竹两用基地1万亩,年产冬笋、笋干2000多吨,产值达7000多万元;我县还发展养蜂专业户1800多户,年产优质蜂蜜1900多吨,实现产值2768万元。三是结对帮扶。利用广州南沙区与蕉岭县结对帮扶的机会,与广州南沙区建立生态共建的合作机制,每年为广州南沙区提供500万元的名贵树木苗木,推动名贵树木产业发展。2012年以来,我县建立100亩以上种植(苗圃)基地62个,培育名贵树木种植专业村22个,名贵树木苗圃总产值超2亿元。四是发展森林生态旅游。充分依托“世界长寿乡”品牌,抓好长潭和皇佑笔两个省级森林生态旅游示范基地建设,编制森林生态旅游发展规划,大力推广森林旅游。2014年,全县森林旅游接待国内外游客40多万人次,全年旅游总收入3亿多元。

2015年,蕉岭县将坚定不移继续推进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重点是做好如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高位推动,继续抓好集体林权登记发证工作。按照省厅的部署和安排,坚决做到“五个一”,即成立一个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深化林改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出台一个深化林改工作方案、召开一次深化林改工作动员会、至少举办一期深化林改工作业务培训班、积极筹措一笔深化林改工作补助经费,在全县范围内再一次掀起深化林改工作的热潮,切实做好集体林权登记发证工作,真正将集体林地林木权属落实到位。

二是统筹谋划,积极抓好全国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试点工作。按照《国家林业局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工作方案》的要求和省林业厅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蕉岭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探索开展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离”,建立健全林业要素市场,建立林权流转的机制和制度,完善集体统一经营林地股权改革,建立健全蕉岭县现代林业产权制度,为全国集体林业综合改革探索好的经验和做法。

三是创新举措,全力抓好林下经济发展和林业合作组织建设。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和县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创新林业体制机制,加快发展林下经济和林业合作组织,努力营造林业企业、经营大户、合作社和农户经营林业、发展林业的良好氛围,为进一步巩固全县林改工作成果、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创造更好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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