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门有家火爆的早餐店突然着火,背后的真相竟如此狗血!

04.02.2016  20:46

去年2月19日凌晨,虎门有家生意还不错的早餐店突发火灾。

这看似是一个普通的安全事故,然而近日作为一起刑事案件的背景,重新被人关注,其中的剧情实在太狗血。

事情是这样的:在虎门镇经营一家 美食 店的女老板肖某,嫉妒他人早餐店生意火爆,竟放火烧对方的店。幸对方店老板发现后将火及时扑灭,并报警。南都记者昨日从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获悉,肖某因犯放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60岁出头的广东省阳春市女子肖某,是东莞市虎门镇一家美食店的老板。2015年2月19日凌晨2时许,肖某因妒忌附近陈先生经营的早餐店生意比自己店好,从家中拿起一瓶装有煤油的塑胶瓶子放进黑色塑料袋里,并把打火机藏在裤袋。

肖某带着瓶子和打火机,来到陈先生的早餐店。趁无人之机,肖某将瓶内的煤油淋在早餐店铁卷门前,并用打火机将一条布条点燃丢在煤油上,然后迅速离开现场。

没过多久,在隔壁打牌的陈先生发现自己店有油味,便赶到早餐店将火扑灭,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2015年3月3日11时30分许,公安机关经侦查,在肖某的店里将肖某抓获。案发后,肖某的家属向早餐店老板陈先生赔偿了4000元,获得其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肖某故意放火危害公共安全,虽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依法应予惩处。法院视其具体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遂作出上述判决(有期徒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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