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形同虚设 梅城大部西餐厅最低消费普遍存在

03.11.2014  12:46

  本报讯  (记者罗诚浩)11月1日起,由商务部和国家发改委联合颁布的《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实施,并首次明确规定“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昨日,记者走访我市多家餐厅后发现,不少西餐厅经营者仍在包厢设置最低消费,新规形同虚设。

  西餐厅:

  最低消费普遍存在

  昨日,记者以消费者及订餐者身份走访我市多家西餐厅、咖啡屋,调查包厢是否设置有最低消费。在秀兰大桥底的匣子咖啡店里,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包间最低消费为128元。但当被问及是否知道餐饮业取消最低消费时,该工作人员表示,清楚该规定的出台,但直言难以实现。“如果取消最低消费,客人点一杯饮料在包间呆一下午,那我们还怎么营业?而且梅城还有很多西餐厅都设有最低消费。”

  随后,记者来到位于鸿都路的邻舍咖啡屋和市交通局附近的爱琴海咖啡厅询问,两间西餐厅的工作人员均称在包厢里设置有最低消费价格。不同的是,爱琴海咖啡厅的团购消费不纳入“低消”范围。

  酒店:

  以菜色和服务吸引顾客

  此外,记者还从梅城的大酒店了解到最低消费均已取消,只有金沙湾大酒店的中餐包厢里仍设置有最低消费。其它酒店餐饮部工作人员均表示,最低消费以及开瓶费等在去年就已经取消了,酒店以菜色和味道、服务等来吸引顾客。

  年初,最高法院曾表态,餐饮业“包间设置最低消费”属于霸王条款,应属无效。新消法也明确指出,餐饮行业设定最低消费属于强制性消费,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记者发现,在《办法》规定中,只有一句“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对具体何种情形属于“最低消费”范畴,并无专门说明,也没有明确到消费者维权该向哪个部门投诉。记者咨询了市消委会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关于最低消费的投诉仍无明确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