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认真开展以防蚊灭蚊为重点的2016年秋季爱国卫生运动的通知

22.09.2016  10:11

粤爱卫〔2016〕9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当前,我省已进入登革热、寨卡病毒病传播高风险季节。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全国爱卫会《关于加强寨卡病毒病、登革热等蚊媒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卫发明电〔2016〕59号)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防控登革热、寨卡病毒病的批示要求,防止疫情发生和扩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爱卫会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以防蚊灭蚊为重点的秋季爱国卫生运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发动
      防蚊灭蚊是防控寨卡病毒病、登革热等蚊媒传染病的关键措施。各地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把灭蚊防病作为当前爱国卫生运动的中心工作和首要任务。各地要高度重视,通过各种通俗易懂的形式,利用电视、报纸、短信、网站、微信、微博等,广泛宣传爱国卫生运动和病媒生物防制的做法和意义,提高群众的卫生意识和自我防病能力。各街道、社区(村)、单位要结合落实“三个一”环境卫生整治制度,层层发动,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做到人人动手、全民参与。省爱卫办将印制一批宣传品下发各地,请及时做好宣传发放工作。各级爱卫办要积极做好“广东爱国卫生”微信公众号的宣传推广工作,提高微信公众号的关注度。充分利用爱国卫生公众投诉平台,广泛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做好投诉问题整改的跟踪落实,发挥群众对环境卫生状况、虫情鼠害的监督作用,有效解决群众关心的卫生热点、难点问题。
      二、层层落实任务,做好防控措施
      各地要坚持清除病媒生物孳生地与化学消杀相结合、突击行动与经常性工作相结合的原则,切实抓好环境治理和灭蚊措施的落实。充分发动群众翻盆倒罐,填平洼地,疏通沟渠,清除各类积水和卫生死角,做到区不漏街、街不漏社区(村)、社区(村)不漏户,不留死角。对无法清除的大中型水体,采用抽水排放、养鱼、投放灭蚊蚴缓释剂等办法控制蚊虫孳生;对防蚊闸等市政基础设施要加强管理和维护;对空置房、建筑工地、花卉苗圃、废品收购站、废弃旧厂房等重点隐患场所,要落实专门的灭蚊防蚊措施。同时要根据疾控部门的监测结果,重点强化蚊媒中、高密度地区孳生地清除工作,针对性打好攻坚战,将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三、组织主题活动,掀起活动高潮
      为迅速掀起以防蚊灭蚊为主要内容的秋季爱国卫生运动热潮,防控蚊媒传染病,省爱卫会决定组织开展以“干干净净过中秋,健健康康迎国庆”为主题的爱国卫生专项活动。中秋节前,各地要按照环境卫生网格化管理原则,组织社区、村庄和督促有关机关、社会团体单位进行一次环境卫生大扫除。国庆节前,各地要开展一次大型现场宣传活动,宣传防控寨卡病毒病、登革热等蚊媒传染病的相关知识;组织一次以清除积水、清理卫生死角为主的突击行动,重点清理城中村、城乡结合部、铁路和公路沿线、河道两旁和村庄周边的垃圾和卫生死角;开展一次杀灭成蚊行动,发挥专业防制队伍优势,集中开展以灭蚊为主的除“四害”活动,采取有效措施控制蚊媒密度水平。
      9月28日上午为全省统一行动时间,行动日活动形式由各市自行决定。省、市、县(市、区)、镇(街道)均需组织统一行动。各级领导要做好示范带动作用,积极参加当地组织的统一行动,卫生城市(乡镇)要率先垂范。
      四、加强监测督导,确保活动效果
      各地要加强对蚊虫密度的监测,及时评价灭蚊效果,做到科学灭害。要及时将疾控部门的蚊虫密度监测情况通报给相关部门和街道、社区(村)、单位。要加强对街道、社区(村)、单位开展灭蚊工作的检查督导,帮助指导基层落实好各项措施,确保活动不走过场,切实取得实效。对不按统一规定开展活动、蚊虫等主要病媒生物密度超过规定标准的,要视情节予以警告、通报批评或曝光。活动期间,省爱卫会将不定期开展抽查,对防控不力的地区进行通报批评。
      各地要做好活动过程记录,及时报送活动进展情况和工作简讯。2016年10月10日报送首次活动记录表(附件1),11月10日报送整个活动期间的记录表(附件2)和工作总结。
      省爱卫办联系人:叶兵,联系电话:020-83804767,传真:020-83870538,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 1.2016年秋季爱国卫生运动统一行动日活动记录表
                  2.2016年秋季爱国卫生运动活动记录表

广东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201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