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近两年揪出145个民生“蛀虫”

18.11.2014  13:36

  近年来,梅州市检察机关集中力量深入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加大查办和预防工作力度,取得了较好的效果。2013年至2014年10月,全市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共立案侦查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贪污贿赂等案件120件145人,其中5万元以上大案112件,处级干部要案6件6人,涉案总金额为1557.7万元人民币。

  在专项工作中,梅州市检察机关结合梅州地区农村范围广、基层干部数量大、国家帮扶项目多的实际,突出查办镇村基层组织人员骗取专项补助资金、优抚救济款项、安置补偿款等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贪污贿赂案件,共查处了64名涉嫌贪污贿赂的镇村基层干部,占专项工作立案总人数的44%。基层干部的发案主要呈现三大特点:一是“村官”贪腐现象突出。涉案人员中村支书和村委主任共40人。二是发案主要在钱财物集中、利益资源丰富的领域。如征地拆迁和保障性住房、教育、医疗卫生、新农村建设、惠农资金管理等涉农领域,大多是政府投入大的民生工程。三是“蚁贪”犯罪高发。被查处的基层干部中有63人涉嫌贪污,主要表现为利用协助政府管理发放专项资金的职务便利,采用虚构事实、收入不入账、重复报账、涂改账本、虚假单据出入账、“白条子”抵库入账等作案手段,贪污扶贫款、征地补偿款、计划生育经费、社会捐助款等,犯罪人大多采取蚂蚁搬家式的贪腐手段,作案时间长、单笔数额小、总涉案金额较大,造成的社会危害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