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哪些行为属于违法收集信息?认定办法征求意见
捍卫隐私!《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行为认定方法》公开征求
据中国之声报道:不知道您有没有过这样的体验?刚注册了房屋中介App后,贷款、装修、二手房买卖等多种推销电话就接踵而至。近年来,手机App强制授权、过度索权、超范围收集个人信息的现象大量存在,违法违规使用个人信息的问题突出。为此,中央网信办、工信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今年年初决定,自2019年1月至12月,在全国范围组织开展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专项治理。
那么,App的哪些行为属于违法违规收集个人信息呢?相关部门也将在近期给出明确界定。根据国家网信办官网消息,《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行为认定方法(征求意见稿)》自5月5日起公开征求社会意见。App的哪些行为在此之列呢?
App哪些行为属于违法违规收集个人信息?
《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行为认定方法(征求意见稿)》当中明确,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共分为7种情形,包括:没有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没有明示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未经同意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违反必要性原则收集与其提供的服务无关的个人信息;未经同意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未按法律规定提供删除或更正个人信息功能;侵犯未成年人在网络空间合法权益。
针对上述7种情形,征求意见稿作出了进一步的详细规定。例如,App没有隐私政策、用户协议,属于违法违规行为;在App安装、使用等过程中均未通过弹窗、链接等方式提示用户阅读隐私政策,属于违法违规行为;进入App主功能界面后,多于4次点击、滑动才能访问到隐私政策,也将算作违法违规行为。
对此,中国网络空间安全协会秘书长李欲晓指出,认定方法的出台,有利于行业的有序发展,更利于公民的个人隐私得到更完善的保护。
“对于消费者来讲的话,实际上是什么?是重塑在网络空间的消费信心!我们的服务提供者它有自己明确知道应该做的范围边界,那么对于消费者来讲,他也就放心。对于监管部门来讲也同样,我通过这些方式,我可以发现在哪些方面是现在社会公众比较关注的在APP领域的突出的问题,知道哪些APP它存在比较突出的这种乱象,知道哪些行为可能带来这种过度采集的这种情况,这样的话它的监管它也更有针对性,否则你讲一个法在这块,它关键还是要怎么落地。这个落地一定是在每一个具体环节上它可操作,那么现在这个我觉得其实就是一个很重要的一个尝试。”
另据了解,征求意见稿还提出了其他一些违法违规情形,比如:App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违反合法、正当、必要原则,如仅仅以改善程序功能、提高用户体验、定向推送等为目的收集用户个人信息;再比如:在申请可收集个人信息的权限时,未告知收集使用的目的,如在申请调阅通讯录时没有说明原因等;还有就是:每次要求用户提供个人敏感信息时,如身份证号、银行卡号等,未同步实时说明原因等。
此外,用户明确拒绝后,仍收集个人信息;未提供更正、删除个人信息,注销用户账号的功能;需人工处理的,受理后未在承诺时限内完成核查和处理的情形,也属于违法违规行为。
中央网信办网络安全协调局巡视员兼副局长杨春艳表示,希望广大APP运营商能够详细了解征求意见稿中的相关内容,配合四部门正在进行的专项治理行动,做到主动作为。
“APP运营者要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不收集与所提供服务无关的个人信息;收集个人信息时要以通俗易懂、简单明了的方式展示个人信息收集使用规则,并经个人信息主体自主选择同意;不以默认、捆绑、停止安装使用等手段变相强迫用户授权,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与用户的约定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倡导App运营者在定向推送新闻、时政、广告时,为用户提供拒绝接收定向推送的选项。”
打击违法犯罪行为,APP监管部门将重拳出击
杨春艳同时表示,在四部门正在进行的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专项治理过程中,对于存在问题和消费者反映强烈的,APP监管部门将重拳出击。
“对强制、过度收集个人信息,未经消费者同意、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双方约定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发生或可能发生信息泄露、丢失而未采取补救措施,非法出售、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等行为,按照《网络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依法予以处罚,包括责令App运营者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公开曝光;情节严重的,依法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公安机关开展打击整治网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专项工作,依法严厉打击针对和利用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
此前,中国网信网发布数据显示,去年12月到今年4月中旬,国家网信办会同有关部门关停下架违法违规App3.3万款,拦截恶意网站链接234万余个,社交平台清理低俗不良信息2474万余条、封禁违规账号364万余个。
专家同时表示,在认定办法最终出台之后,要让这份规范在行业当中得到严格执行,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中国网络空间安全协会秘书长李欲晓坦言,新规范的出台,也意味着对于APP监管共治局面的到来。
“在这个过程当中我们要意识到,除非必要,除非主动,除非明示,除非授权,否则的话,你的任何滥用都是要承担相关的责任。在我们的整个的法制建设行政监管还有技术保障以及社会公共同参与的治理环境下,就是让大家共同来知道,你是参与者,你是提供者,你是消费者,你是监管者,各自都有自己的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