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种行为让地方政府诚信大打折扣 习惯“官屁股”

29.06.2014  20:44

  近年来,随着法制建设深入推进和社会监督力度加大,政府诚信建设有了很大进展。然而,一些地方政府部门不诚信事件仍时有发生,政府公信力受到一定损害。

  那么,是谁在透支政府公信力?

   七种行为让一些地方政府诚信大打折扣

  ——知情不报

  对于公众关心的重大突发事件和社会热点,有的基层政府部门刻意隐匿不报,尤以责任事故为多。

  比如,2012年12月,山西潞安天脊煤化工集团发生苯胺泄露,污染物流入河北、河南境内。时隔5天后,长治市才以书面形式向省政府报告。

  ——不当辟“

  2012年12月6日,国家能源局局长刘铁男被实名举报,国家能源局却回应,上述消息“纯属污蔑造谣”。2013年8月,刘铁男被开除党籍,并被收缴违纪违法所得,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013年8月19日,有网民在微博上发帖称“在宁夏中卫市海原县李旺镇高速路口附近,遇交警查车罚款、动手打货车车主”。海原县公安局先回应称“无中生有”,后又承认“有过激行为”。

  ——出尔反尔

  最典型的就是民众频遭“”令,先“被辟谣”后“被颁布”,只好纷纷“躺枪”。2013年3月25日19点,杭州市政府宣布,自第二日零时起,对小客车采取控制总量和“错峰限行”措施。而不久前,杭州市治堵办等部门还通过不同方式 将“杭州即将限牌”斥为谣言。

  ——朝令夕改

  随意修改规划,各地一些短命工程便是这一现象的缩影。杭州萧山区,2010年7月才交付使用的鸿达新路,由于被认为影响杭州整体形象,同年8月就被彻底重新“改造”。

  ——拖欠债务

  从2009年到2012年间,建筑商杨永先后在安徽萧县承接了5个市政基建项目,政府不仅没按合同拨付进度款,完工验收合后仍拖欠工程款数千万元;山东省在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中发现,因政府拖欠市政工程、新城镇建设资金,造成的工资拖欠问题呈现上升趋势。

  ——空头支票

  在中西部一些地区,各类优惠政策往往作为招商引资的蛋糕,但由于政策过于优惠却无法兑现的案例比比皆是。2009年,一名为河北某市引进十多亿元投资项目的人士,因地方政府未能兑现上千万元招商奖励将当地政府告上法庭。

   老“习惯”让政府不诚信频发

  专家分析了一些地方政府部门不诚信行为发生的主要原因。

  ——习惯“撇责任

  “报不报,看领导”。记者调查发现,很多突发事件,尤其对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报送,有很复杂的送审程序。涉及多个或多级部门如何权衡?涉及程度性质如何把握?一些政府部门及干部不敢担责,先“”再“”,最好把责任撇少撇清。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认为,一些政府部门为了不伤害自己形象,希望一瞒了之。真相总会大白于天下,最终将引起公众更多的不满,严重损害了政府形象。

  ——习惯“吹大牛

  “干得好不如说得好”。中央党校教授吴忠民说,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及工作人员喜欢文过饰非,应该干好和完成的工作,会当做成绩大吹特吹,而工作中损害了群众利益,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推卸责任。

  吕艳滨认为,一些政府部门不诚信行为与错误政绩观有很大的关系,明知有错却不愿意承认,明知有假却坚决不改,一些形象工程不该出现却要刻意制造。

  ——习惯“换思路

  “规划规划,墙上挂挂”“一任领导一套思路”,这种现象不仅浪费大量的公共资源,也让在基层工作的干部群众不知所措。

  天津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副教授韩志明说,这种换一个领导换一套做法的行为,是近年来政府不诚信事件发生较多的一个重要原因,也体现出民意表达和权利评价监督机制不够公开透明、不够健全。

  ——习惯“官屁股

  “屁股决定脑袋”。一些参与“诚信行动”网络互动的网民认为,政府是否诚信关键在领导干部,领导干部是否诚信关键在是否真正密切联系群众、实事求是,把自己定位为公仆还是“官员”。

  武汉大学城市安全与社会管理研究中心副主任尚重生认为,政府部门的大多失信行为,主要原因还是没将其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官本位”思想依然严重。

   改善政府诚信需依法行政

  政府诚信是社会诚信的风向标。改善政府诚信,关键是要依法行政,接受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专家认为,加强政府部门诚信自律可从政府信息公开这一薄弱环节入手,充分运用好信息披露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公开规范发布信息,避免“多处发声、自相矛盾”。但这不应成为迟报、瞒报的借口,信息发布必须注重时效,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善于运用多种新型传播手段,与公众形成有效互动。

  完善相关制度和法律建设,扎好篱笆和笼子,是从源头上遏制不诚信的前提条件。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表示,应考虑制定“重大决策程序条例”“信息公开法”等,让决策更加科学民主,行政更加规范,以实现“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目标。

  长期研究问责机制的韩志明认为,构建政府诚信,重点要落实问责,加大对政府及其官员的问责力度,坚决依法惩处政府官员的腐败、浪费和不诚信等行为。吕艳滨也表示,没有相应的惩戒,就会产生“狼来了”一样的效果,尤其是对于制造不诚信的个人,要做到谁制造、谁担责。

  一些受访专家表示,充分运用好监督力量,可以有效约束政府不诚信行为。比如人大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和公民监督等。要充分发挥人大监督的作用,约束权力运行保持在合法合规的轨道上。同时,强化司法、舆论、公民监督,并将外部监督与政府自身内部监督结合起来,多面“镜子”将促使政府部门和工作人员时刻警醒和反思自己的行为。(记者席敏、刘景洋、李亚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