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湖南贫困县1.8亿元“偷盖”行政中心 回应称报道不属实、行政中心建设合法合规

24.07.2014  22:34

  新华网长沙7月24日电 近日网络上有消息称:湖南省级贫困县安仁县一座投资1.8个亿,占地百亩的政府行政中心,“偷偷摸摸”地以商业项目为名开建。对此,安仁县政府回应称,相关报道并不属实,该县行政中心建设符合中央的相关规定。

  据相关报道指,安仁县行政中心大楼疑似“偷盖”,自2011年后该县政府新闻网没有登载行政中心的任何消息,但实际上行政中心建设一直没有停。此外,虽然是行政中心建楼,但施工企业的“工程概况牌”标注的却不是“安仁县行政中心”,而是“安仁县梓木山项目”。报道还指称,安仁县对外打着建设小区的幌子,对内打着行政中心的名义,强力推进项目建设。

  安仁县行政中心大楼究竟是否违规“偷盖”?据安仁县委副书记李久南介绍,安仁县委、县政府、县政协现有办公用房均建于上世纪六十年代,办公用地空间狭小,条件简陋,年久失修,破损严重,多个部门均为五六个人挤在一间12平方米的房间办公,部分办公用房经鉴定为D级危房,每年都要耗费一定资金进行维修。特别是县政府办公楼地势低洼,多次遭受洪水淹浸,安全隐患很大。

  李久南称,2010年9月28日,县委办组织相关部门召开拟建新行政中心商讨会。经反复讨论,认为当前办公用房存在实际困难,建设新行政中心很有必要。

  在安仁县提供的相关证据中,记者查到了一份2012年9月6日湖南省发改委下达的《关于安仁县行政中心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批复显示,行政中心项目已经湖南省发改委批准。此外,安仁县提供的证据显示,行政中心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下发日期为2013年6月27日,工程清表工作开始于2012年12月,正式施工日期为2013年6月28日。安仁县称,这些证据显示,安仁县行政中心大楼建设报批手续齐全,也完全符合(中办发〔2013〕17号)文件精神,并没有违规操作。

  针对网民提出的办公项目工地上为何挂名“梓木山小区综合开发项目”?是否存在“瞒天过海”?负责安仁县行政中心建设的开发商雄森时代房地产公司总经理李成彬解释说,公司与安仁县政府签订的协议开发梓木山综合小区是一个整体项目,不仅包括行政中心的建设,还包括辖区内10条道路、2条水渠、1个公园、1个广场等公用基础设施和部分房地产开发项目。施工单位内部挂牌“梓木山小区”是按合同项目命名,并不存在偷换概念,更没有“瞒天过海”的意思。

  梓木山小区项目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人彭湘文也告诉记者,行政中心从报批到开发建设的全过程中,安仁县都没有隐瞒行政中心项目建设情况,在建的梓木山小区八一东路十字路口,还专门设有“行政中心”的公共指路牌,“如果我们真的是偷盖,就完全没有必要这样做。”(记者谢樱、陈文广、袁汝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