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行政审判体制改革及集中管辖改革见成效

28.10.2015  18:19


广东行政审判体制改革及集中管辖改革见成效

 

来源:羊城晚报网络版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日发布了一组数据,显示2015年前三季度,广东全省办结行政案件12273宗,同比增加13.22%,全省一审行政案件判决行政机关败诉率17.49%,同比增加4.81%。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将这一成绩归因于“稳步推进行政审判体制改革、集中管辖改革”带来的成效。

 

  早前一天,即10月19日,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法院第九法庭,一家五金制造公司起诉新会区人社局及区政府的行政案件公开开审。敲响法槌的,却是江门市江海区法院的法官。

 

  行政庭法官异地开庭,对江海区法院来说并不陌生。2014年12月开始,江门市六个区中除江海区外的五个区,行政一审案件,改由江海区法院集中管辖,而江海区自身的一审行政案件提级至江门中院审理,这被称为“行政案件管辖改革”。

 

  近年,广东法院积极探索行政审判体制改革,从相对集中管辖再到集中管辖,目前已有5个(江门、湛江、深圳、珠海、广铁)地区获批试点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另有9个中院正调研论证拟开展试点,“民告官”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问题正在破解。

 

  根据介绍,2014年11月,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集中管辖试点方案获批;2015年3月,广州铁路两级法院集中管辖广州市行政案件改革试点方案获批;随后深圳、珠海两地试点方案获批。其中,广铁法院作为省直属单位,与广州市行政区划相分离,这也是探索建立省以下地方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的有益尝试。6月30日、9月30日,深圳、珠海中院正式启动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试点,广东全省范围的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布局已形成。

 

  根据统计数据,江门地区开展集中管辖工作两年来,受理基层一审行政案件与前两年同期相比增长了31.4%,二审改判率减少约一半。2015年上半年,江门一审行政案件上诉率同比下降了16个百分点,行政机关败诉率则提高了近3倍。湛江开发区法院试点以来,服判息诉率为87%,发改率为零,申请再审率为零,且无一超审限办理的案件,案件质效明显提高。

 

  各地行政首长出庭应诉也在增多。近两年,江门共有125件行政案件由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其中有50件是由一把手亲自出庭,更有一名副市长亲自出庭。湛江也实现一把手出庭的“零突破”,截至2015年上半年,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的行政案件为12件。

 

 

 

 

(责任编辑:刘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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