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着力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再上新台阶
广东着力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再上新台阶
11月8日,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在广州召开全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推进会。广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林少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娟,广东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李春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龚稼立,及各地级以上市副市长和法制局负责同志、省直各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和相关处室负责同志,中央驻粤和省直部分新闻单位负责同志共200多人在主会场出席会议,21个地级以上市设立分会场。
会议主题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新颁布的《广东省行政应诉工作规定》,回顾总结近年来我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经验,部署今后工作任务,着力通过两年左右时间,推动我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再上新台阶,走在全国前列。
8日上午,与会人员到省法院旁听了由广州市番禺区区长陈德俊出庭应诉的一宗行政诉讼案件。
罗娟同志主持下午电视电话会议。龚稼立同志通报了全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对法院系统推进下一阶段工作提出要求。李春生同志在讲话中要求各地各省直行政机关认真贯彻《广东省行政应诉工作规定》,领导干部要带头依法履行应诉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强化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监督管理,加强行政应诉能力建设,全面推动落实法治政府建设。
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在广州召开全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推进会。
广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林少春出席会议并讲话。
林少春同志在会上作了总结讲话,要求切实转变思想认识,尽快完善制度机制,加强行政应诉能力建设,把加强行政应诉作为全面依法治省的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强调要严格落实行政诉讼法规定,有效提高出庭应诉率,通过出庭应诉引导群众在法治平台上解决矛盾纠纷,同时推行多元化解在法治框架内有效解决行政争议,达到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的目的。他要求各地各单位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各方面在行政应诉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建立健全“党委重视、人大监督、政府主导、法院推动”的体制机制。他强调,要全面落实行政应诉制度,严格落实行政应诉责任,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作为法治广东建设考评、依法行政考评的重要内容,纳入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重要内容,摆到突出位置,加大考核比重,使之成为“硬约束”,大力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再上新台阶。
佛山市政府和江门市法院介绍了工作经验,省人大内司委通报新行政诉讼法执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