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行政机关败诉率17.49% 糊涂区政府庭上自证非法

21.10.2015  10:47

  记者昨日从广东省高院获悉,今年前三季度,全省办结行政案件12273宗,同比增加13.22%,全省一审行政案件判决行政机关败诉率17.49%,同比增加4.81%。此外,除目前5个地区获批试点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另有9市中院正调研论证拟开展试点,“民告官”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问题正在破解。

   证据证明自己非法

  近日,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院长张明发表了调研报告。报告分析,行政不作为、程序意识淡薄、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对应诉工作不重视、行政为民的意识淡薄、行政行为缺乏合理性和正当性、混淆司法权和行政权,是行政机关败诉和非诉执行申请不被支持的8个主要原因。

  报告指出,在现实案件中,有的行政机关对新《行政诉讼法》举证、质证规定不熟悉,不在法定期限内举证,导致证据不足;也有委托出庭的代理人案情不清楚,草率应诉,导致在庭上答辩意见不专业、理屈词穷;甚至有的不尊重客观事实,随意应诉等等。

  如某公司诉某区人民政府强制拆除纠纷一案。被告先后提供两份书面答辩自相矛盾。在第一次向法院提供的书面答辩状中称拆除行为是强制拆除。当意识到在强制拆除时尚未履行法定义务、程序后,即向法院另外提交第二份答辩状,称是协议拆除,但又没有提供“协议拆除”的相关依据。甚至在法庭上不但没有提供证明其行为合法性的证据,反而向合议庭提供了原告收集的证明被告行为违法的视频材料。

   应规范自由裁量权

  行政机关在行政诉讼中败诉,将一定程度地降低行政机关的公信力,有损行政机关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调研报告提出了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正确对待出庭应诉工作、完善制度规范管理、以民为本敢于担当、建立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的机制、建立依法行政教育实践基地6条建议。

  报告建议,行政机关行使自由裁量权,要着重考虑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彻底改变那种认为“法院判败诉也没关系,大不了是重新做出一份决定”、“不管你告到哪级法院,最终还是回本政府、本部门处理解决”的观念,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既做到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执法、不枉不纵,又准确把握群众情绪,理性文明执法,做到融法、理、情于一体。

  此外,据记者了解,近年广东法院积极探索行政审判体制改革,从相对集中管辖再到集中管辖,目前已有5个地区(江门、湛江、深圳、珠海、广铁)获批试点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另有9个中院正调研论证拟开展试点,“民告官”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问题正在破解。(方晴 潘玲娜 林劲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