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意参选澳门第四任行政长官者可领取候选人提名表

15.07.2014  12:06

  澳门特区第四任行政长官选举管理委员会日前发布的“行政长官参选人须知”称,有意参选第四任行政长官的人士14日起即可到指定地点领取《行政长官选举候选人提名表》。

  根据澳门特区《行政长官选举法》相关规定,澳门特区第四任行政长官选举管理委员会早前订定第四任行政长官选举候选人的提名期为7月18日至29日,而有意参选行政长官的人士14日起可亲自或指派代表到行政长官选举事务专区领取提名表。

  新修订的《行政长官选举法》规定,在提名期内,有意参选人士可向特区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委员争取提名,只有取得至少66名选委的提名支持,才有资格成为候选人。《行政长官选举法》还规定,每名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委员只能提出一名候选人。

  据介绍,7月29日提名期截止后,选举管理委员会将公布获接纳的被提名人和所有提名人名单,正式的竞选活动期为8月16日至29日。

  根据安排,澳门特区第四任行政长官选举将于8月31日举行。(记者刘冬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