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街区有了"护身符" 核心保护区范围内新建筑限高12米

03.01.2016  10:51

日前,广州市国土规划委对北京路、传统中轴线(近代)、文德南这三片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规划进行公示并征询公众意见,如果规划获通过,这些保护规划将作为三个街区的保护和发展法定性指导文件,三个街区有了明晰的“护身符”。

越秀老中轴有了“护身符

广州市共有26片历史文化街区,北京路、传统中轴线(近代)、文德南历史文化街区是其中三片。2014年9月市国土规划委已启动对它们进行保护规划的编制,近日官方网站公示了其中的核心内容。规划编制的单位是广州市城市规划设计所和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其中,北京路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面积是21.01万平方米,核心保护范围面积是7.84万平方米,建筑控制地带面积是13.17万平方米,主要以北京路为主干,南至文明路,北至广卫路,西至吉祥路,东至聚星里,经忠佑大街、中山五路、府学西街至市场新街。

此外,传统中轴线(近代)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面积为130 .9万平方米,核心保护范围面积是47.75万平方米,建筑控制地带面积是83.15万平方米,位于越秀区中部,北临越秀公园,南临珠江,西临解放路,东临吉祥路、惠新西街、北京路。

而文德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面积是18.1万平方米,核心保护范围面积是6.1万平方米,建筑控制地带面积是12万平方米,位于越秀区中部,北临文明路,南临珠光前街,西临北京路,东临德政中路。

根据公示说明,公示完成并经名城委审议通过后,这些保护规划将具备法定效力,作为这三片街区保护和发展的法定指导性文件,在街区范围内从事各项保护与建设活动,应当符合这些规划的要求。也就是说,如果这次公示的规划获通过,这三个历史文化街区就有了非常明晰的“护身符”。

核心保护区限制新建建筑

在国土规划委官网的公示中,上述三个历史文化街区的文字说明是一样的。主要是对核心保护范围和建筑控制地带范围的保护要求做了非常明确的规定。

其中提到,在核心保护范围内,不能进行新建、扩建活动。不过也有例外,即可以新建或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但是,新建扩建建筑有严格的建筑控高要求,即需保持在12米以下。而且,同时还需满足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保护规划对其周边建筑高度的要求,以及重要传统街巷两侧、城市视廊、街景、对景等对建筑高度的要求,建筑体量、色彩、材质等方面应当与历史风貌相协调。

而且,即便在核心保护范围内进行新建、扩建、改建等建设活动,骑楼街和商业性质的传统商业街巷应当参照传统骑楼和竹筒屋控制建筑尺度。

此外,规划对建设控制地带也作了“新建或扩建的建筑高度控制在18米以下”的明确要求。

无论是在核心保护范围还是在建筑控制地带范围,规划对户外广告和招牌的设置都有严格规定,即不得遮挡、覆盖具有传统特色的建筑立面,不得破坏建筑空间环境和景观,不符合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要求的应当拆除或限期改正。

解放路以东或大片整治改造

三个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规划都将建筑分成四个类型,即保护类建筑、修缮类建筑、改善类建筑以及改造类建筑,基本上,四者保护力度以此递件。

其中,保护类建筑指的是不可移动文物,对此应原址保护,必须迁移异地保护或者拆除则需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从传统中轴线的规划图来看,以北京路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为例,被纳入保护类建筑的包括北京路以西的大佛寺大殿、毗邻广卫路和北京路的广东财厅旧址、中山五路以北的李占记钟表铺等。

去年3月份,《广州市城乡规划条例》正式出台,其中规定,广州被纳入“预先保护”的建筑如遭擅自损坏拆除,当事者将最高面临当地同等级房屋价值3-5倍的罚款。这次公示的3个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规划,对规划范围内纳入“预保护”的建筑,也做了明确的规定。其中提到,允许建筑内部进行必要的更新改造,确有需要,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要求的前提下可进行扩建、改建、和拆除重建。

此外,与传统风貌不协调的建筑、违章建筑、其他因保护需要、公共设施建设或环境改善需拆除的建筑,都被纳入“改造类建筑”范围,这些建筑可采取整治、改造等多种措施,通过改变建筑色彩、屋顶形状、减层、局部拆除等措施改造以达到与历史街区的传统风貌协调的目的。

在老中轴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范围,解放路以东大片建筑被纳入“改造类建筑”范围。在北京路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范围,吉祥路以东、北京路以东都有不少建筑被纳入这个范围。而在文德南的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范围,珠光路以北、文德南以东也有不少建筑被纳入这个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