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头骗乞现象该管管了
近日,“逛丰顺”论坛上有人反映,在丰顺汤坑镇的南市场路口,有一个身穿校服的年轻女子连续两天跪在地上向路人乞讨,然而或许对于这种现象早已司空见惯,很少人给这位女子施舍。
面对或真或假的乞讨,市民还真是头痛。去年,在梅城百花洲就有一名身穿校服的年轻女子在街头乞讨,后有市民报警后得知该女子并非学生,而是一名33岁的已婚少妇,企图利用好心人的怜悯来骗取钱财。环顾四周,我们不难发现,在菜市场、公交车车站等人口密集地,不乏乞讨人的身影。有的人面前放一张纸,写着家人遭遇不幸、面临失学、父母双亡等,有的因为身患残疾以“卖唱”名义乞讨,还有的直接在面前放一只破碗……他们的遭遇是真是假,作为普通的市民还真难甄别。
一般的乞讨非强制性地向他人要钱要饭,不涉及偷骗,也没有抢,属于个人自由,是否施舍则取决于市民的个人意愿。然而,倘若把乞讨当作一种职业,以欺骗、造假等手段强讨强要、借机行骗、阻塞交通等,则要另当别论。何况,一些乞讨活动背后掺杂“黑手”操纵,不少残疾人、妇女儿童被不法组织利用,被强迫乞讨。乞讨乱象不仅影响城市形象,更是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治安秩序,有的甚至上升为刑事问题。因此,如何有效打击行乞、骗乞、强乞等现象,是我们当前需要正视的一个现实问题。
2003年6月,我国颁布了《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其中明确,城市中的流浪乞讨人员只要符合“生活无着”这一条件,就有获取救助的权利。然而现实中,不少人宁愿乞讨也不愿意通过合法途径获得救助,其中目的如何不得而知。市民在提防上当的情况下,对一般的乞讨人员视而不见也就很正常了。笔者认为,为了让真正有困难的人能及时得到救助,一方面市民遭遇乞讨时应甄别真假,细心观察对方言行,发现反常时选择报警;另一方面,民政、城管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巡查,充分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同时加强对假乞、骗乞等行为的整治,不要给骗乞、强乞者以可乘之机。
■ 谢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