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谈]记者的脖子与法院的脖子

24.05.2014  12:10
摘要:5月22日上午,广州日报记者林霞红到增城市人民法院旁听一起受贿案,通过安检后,欲携带手机进入法庭,被法警张美来阻止,双方发生争执,法警竟掐住了女记者的脖子往下摁,动作持续了两三秒。事后,增城法院反应神速,将张美来停职,并责成其向记者道歉,同时,主管法警工作的院领导和法警大队长向记者传达党组决议并致歉。

        5月22日上午,广州日报记者林霞红到增城市人民法院旁听一起受贿案,通过安检后,欲携带手机进入法庭,被法警张美来阻止,双方发生争执,法警竟掐住了女记者的脖子往下摁,动作持续了两三秒。事后,增城法院反应神速,将张美来停职,并责成其向记者道歉,同时,主管法警工作的院领导和法警大队长向记者传达党组决议并致歉。

        读此新闻,无比诧异。这些年来,我去法院旁听案件,应不下十起,每次都把手机带进了法庭,从未遭到阻止。一般而言,开庭前夕,法官会宣布,禁止旁听人员录音、录像与摄影,若有此需要,请提前与院方联系,待其批准;开庭之后,法庭会屏蔽手机信号。因此,庭上的手机,几乎全无用处(我只用来看时间),实在无需惊惧。

        即使如增城法院,门槛较同侪为高,禁止手机进法庭,那么,对于异议者,法警就有理由动武么?我见过种种法警,有怒目金刚,有低眉菩萨,大多与常人无异,却从未见过言语不和即拳脚相向的法警。法院是说理的地方,不是动武的地方,它适用“批判的武器”,不是“武器的批判”。一旦法院沦为演武场,法警沦为施暴者,最大的受害者未必是被掐脖子的记者,而是司法权自身,一脸暴戾的它,不再是正义的天使,而是正义的天敌。

        我的一位朋友,将增城法院这一幕称作“司法公开被掐住了脖子”,堪称妙喻。不过在我看来,此中还有一个更致命、更迫切的问题:法警如此猖狂,底气何在,谁来约束;假如法院不能秉公,反而袒护法警,则谁来约束法院?

        在此,法院扮演了一个尴尬的角色,当然这取决于它尴尬的处境。一方面,在强悍的政府面前,司法机关往往不由自主,被迫甚至惯于卑躬屈膝,所以我们才大力呼吁司法权不要再跪了,要敢于挺身而起;另一方面,待司法权从政府那边转过头来,便迅速变脸,高高在上,飞扬跋扈,仿佛行政权施予它的凌虐,它要加倍施予眼前的对象。所以我们有时会看到,法院专横起来,并不弱于政府;司法腐败起来,毋宁更加触目惊心。

        说到底,我们的司法权所面临的最大困境,正在于不该受的制约太多,该受的制约却太少。法院常常被政府掐脖子,反过来,它便一把掐住了记者的脖子。  □羽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