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区:28日起,划定石围塘街高风险区,解除东漖街临时管控

28.11.2022  10:35

广州市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划定和调整风险区域的通告

(第48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28日起,我区划定石围塘街高风险区,解除东街临时管控区管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以下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防控措施:

石围塘街:大涡街一巷15号之二、111号、113号、115号、117号、121号、123号、125号、127号、131号、133号、135号、139号、141号、143号、145号、147号、151号、153号、155号、157号、159号、159号之一、163号、177号、227号。

二、以下区域解除临时管控措施:

东漖街:芳和中环街1-10号、14-21号。

上述高风险区防控措施按照国家防控要求自管控之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等困难,可拨打相应区域24小时暖心服务热线。上述解除临时管控措施的区域,请广大居民继续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验核酸、打疫苗,如有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及时报告社区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广州市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