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电视补开发票却被索要费用 消委会介入帮忙维权

29.02.2016  10:45
张先生联系商场补开发票,但商场要求张先生支付105元税款才能补开。张先生认为不合理,多次与商场协商无果。丰顺县消委会丰良分会接报后立即派人前往涉事商场调查取证。经协商调解,最后双方达成一致,商场为消费者补开了发票。

  本报讯  日前,丰顺县消委会丰良分会成功调解了一宗消费者补开发票被索要费用的消费纠纷,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月23日,家住丰顺县建桥镇的张先生到县消委会丰良分会投诉称,他于2014年9月在丰良某电器商场购买了一台3500元的电视机。2015年8月,该电视机损坏,张先生要求电器商场履行保修承诺,商家在派人查看后认为电视机损坏属人为事故,不属于保修范围,如需维修要交2000元维修费。张先生认为不合理,自行联系厂家,厂家查看后同意维修,但张先生须出具购物发票。张先生联系商场补开发票,但商场要求张先生支付105元税款才能补开。张先生认为不合理,多次与商场协商无果。

  丰顺县消委会丰良分会接报后立即派人前往涉事商场调查取证。工作人员发现,消费者反映的情况属实,有购物单可查,证据确凿。经协商调解,最后双方达成一致,商场为消费者补开了发票。

  (曹优生  邱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