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愿去“补课” 广州白云区一小学生遭班主任暴打
被打后4天,李某宇小腿后侧的伤痕隐约可见。南都记者 梁炜培 摄
南都讯 记者余元锋只因不愿住在班主任老师家里“补课”,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大源天宏小学三年级学生李某宇,一次次遭到棍棒抽打、被扇耳光,甚至被老师抓住头部撞向墙壁。之后,经与学校协商,李某宇转到其他班,又被新班主任呵斥“滚出去”。李某宇的母亲何女士称,已决定给孩子转学,并要求学校支付“转学费”。不过,大源天宏小学校长周仪平称,学校已经开除之前打人的班主任,“如家长坚持转校,校方会积极配合办理有关转校手续。但所谓‘转学费’的诉求,学校很难答复。”
吃住在班主任家里 交了3500元“补课费”
李某宇称,自己成绩较差,被班主任要求去她家里“补课”。“之前的一次语文测验,我考了24 .5分,杨老师就是教语文的。”5月初,班主任杨老师电话告知何女士,李某宇要么过来她家里补课,要么就转班,“总之不能拖了整个班级的后腿。”
5月4日起,在交了3500元钱“补课费”之后,李某宇被要求每天放学后去杨老师家里吃住。如果不出意外,“补课”时长两个半月。4日当晚,何女士惦记儿子,通过别的老师打通杨老师电话,儿子就在电话里说不想“补课”,想回家。
从4日开始,李某宇在班主任家里住了3个晚上。“一共有3个学生在她家里‘补课’,但是只有我跟杨某文吃住在她家里。”李某宇说,所谓的“补课”,只是在自己把作业做完之后,班主任在作业后面签个名,“没有专门开小灶教过什么。”7日一大早,何女士拗不过儿子,向杨老师提出不再“补课”了。
遭班主任棍棒抽打 小学生身上很多瘀伤
7日下午4点半左右,何女士盼到了坐着校车回来的儿子李某宇。“儿子刚回来,见到我就哭了起来。”何女士大吃一惊,“小脸青肿,一边脸5个手指印清晰可见。后脑勺也起了一个大包,扒开衣服一看,大腿、小腿、手臂、背部,都是瘀伤。”一问,原来是被班主任打的。
“7日上午上早读的时候,班主任把我拉到讲台前面,当着全班同学的面,用一尺来长的小木棒打我的手臂、背部,抽我的腿。她一边抽打,还一边骂:‘你一家人都没文化,真可怕!’全班同学都在听着。”李某宇说,在他回到座位几分钟之后不久,杨老师再次把他的耳朵揪着拉出教室扇了他几个耳光。“一节课之后,她又把我拎到教室前面,打我耳光,甚至把我的头往教室墙上撞。”李某宇称,当天下午自己再次遭到班主任用棍棒抽打,这次换成了一根金属棒。“就是同学们在小店买的‘金箍棒’,玩的时候被老师收去的。”并且再次被扇脸。
11日下午,李某宇腿上的伤痕依然清晰可见,一条条带状淤青伤痕遍布在大腿和小腿部位,左边脸部依然有点肿。一份广州友好医院的病历单上称:其头部右侧后脑勺处见一约4×4厘米大小头皮血肿,局部红肿,触痛明显,无出血伤口;面部皮肤潮红,少许压痛;右肩部皮肤软组织压痛,无出血伤口;左大腿皮肤软组织压痛明显,无出血伤口;双小腿腓肠肌处见大面积皮下淤血,呈条带状,触痛明显。
警方已调看视频 班主任承认体罚学生
7日下午,发觉儿子被体罚之后,何女士找到学校讨要说法,并且还报了警,“一开始班主任说不知道孩子为什么受的伤,只承认在孩子背部拍了几下。”11日,南都记者联系班主任杨老师未果,向该校校长周仪平求证7日当天发生的事情。周仪平称:“警方已经调看过视频,班主任杨老师7日已经在派出所做过笔录,承认李某宇身上的伤完全是因为她体罚学生造成的。”
之后班主任杨老师同意赔偿李某宇3500元医疗费,学校也答应将李某宇转到三年级另外一班,何女士答应不再追究孩子被体罚的事情。然而11日,孩子前往新的班级,刚坐进去不到十分钟,就被新班级的班主任老师轰出去了。“他刚进来,就对着我儿子大吼:‘你是哪里来的?怎么跑到我班上来了?滚出去!’我儿子只好灰溜溜地‘滚’出来了。”
此时,心疼儿子伤情未愈的何女士还没离开学校,听到新班级的老师这么对待李某宇,也气愤起来:“我相信他肯定是知道我儿子是谁的,他就是故意的。”后来得知,新班级的班主任姓欧。周仪平承认,“欧老师当时的确这么说了。”他认为,欧老师之所以这么做,可能也是不想班上多一个差生。
家长要求转学 并要学校支付“转学费”
何女士称,孩子皮肉伤未愈,这次连自己都被新班级的班主任“伤了心”,无论如何也不让儿子再在这个学校读下去了。她随后向校方交涉要求转学,同时提出学校应支付“转学费”。“体罚我都不跟你计较了,换一个班级还要被人侮辱,肯定是没办法在这个学校读下去了。被逼转学不是我儿子的错,这笔转学费用学校不出谁出?”
周仪平代表学校向李某宇及其家人表达歉意。周仪平称,事件暴露出来的个别教师有偿补课、体罚学生行为,是坚决不能容忍的,他同时承诺将彻查上述行为,“学校已经开除班主任杨老师。”
他要求何女士本着对李某宇教育负责的精神,不要转校,称将对李某宇开展心理辅导,消除其心理阴影。如坚持转校,校方会积极配合办理有关转校手续。但他坚持,李某宇家长申诉所谓“转学费”的诉求“于法理不合”,称学校很难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