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又出便民举措!申领这些补贴不再需要提交纸质社保证明

30.10.2018  13:08

▲资料图

市人力资源局日前发布通知,为方便群众办事,从10月22日起,应届大中专毕业生企业就业补贴等11个“减证便民”项目正式实施;从11月1日起,普通高等学校及职业院校在校生自主参训补贴等17个项目可实现“跨镇通办”。

其中11个“减证便民”项目主要是办理促进就业创业补贴时,由系统自动保存申领补贴时社保数据查询结果,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纸质社保缴费明细账(单),也不需工作人员采用手工截图打印方式保存。另外,校企合作补贴、职业介绍补贴项目的系统已开发完成,待测试完善后将于近期另行安排时间上线。需要注意的是,申领人在市外参保的,仍然需要提交社保缴费明细账(单)。

跨镇通办相关事项,从11月1日开始,办事人可自主选择到就近镇街(园区)实体窗口办理业务,村(社区)受理的补贴项目也可到就近的村(社区)办理,打破地理区域限制,有效减少往返办事地点所需时间。对于跨镇通办的补贴受理资料,各镇街(园区)应按照“谁受理、谁审核、谁保存”的原则,按现行流程对材料进行受理审核,并妥善保存相关纸质资料。(全媒体记者 张欣仪)

■目前实现系统自动保存社保记录的补贴项目

1.企业就业安置基地奖励

2.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3.一次性创业资助

4.就业困难人员工资差额补助

5.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6.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7.低保全日制就业补助

8.应届大中专毕业生企业就业补贴

9.用人单位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10.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补贴

11.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注:校企合作补贴、职业介绍补贴项目将于近期上线。)

■目前实现跨镇通办的补贴项目

1.普通高等学校及职业院校在校生自主参训补贴

2.企业就业安置基地奖励

3.创业孵化基地资助

4.创业场地租金补贴

5.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6.创业孵化服务补贴

7.一次性创业资助

8.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9.应届困难高校毕业生临时生活补贴

10.应届大中专毕业生企业就业补贴

11.用人单位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12.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补贴

13.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14.青年就业见习训练补贴

15.校企合作补贴

16.职业介绍补贴

17.就业失业监测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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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洋网讯 24日记者从广州市人社局获悉,广东大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