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百万享乐被判刑11年
18.11.2014 13:36
本文来源: Meizhou.Cn
案情回放:2010年2月至2012年9月,被告人朱某亮在任丰顺县某镇人民政府发展服务中心科员兼公路办财务期间,利用负责发放该县S224线路段工程征地补偿款的便利,私自将征地补偿款102万元用于赌博及个人吃喝等方面。事后朱某亮通过重新制作账本的方式,掩盖其侵吞征地补偿款的事实。2013年11月,60岁的朱某亮被丰顺县人民法院以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0万元。
被告人忏悔:朱某亮在法庭审判时后悔“未保持好自己的晚节,辜负了党和人民对我四十多年的培养”。如果没有违法犯罪,他本可以全身心地享受轻松自在的退休生活。但现实是,他作出了错误的选择,正如他自己所言,“我从到镇政府工作起,对工作认真负责,直到近几年来,个人心理发生了变化,看到社会上许多人都开着靓车,而自己工作几十年还骑着摩托车,心理觉得很不平衡”“由于我手头上的征地补偿款越来越多,于是我就起了贪念,想拿这些钱去赌博赚大钱”“平时,我除了把公款用于赌博外,还常常把公款用于酒店、饭店的吃喝”。不管他之前做过多大的贡献,只要贪污腐败、违法犯罪,那就要付出惨重的代价。
本文来源: Meizhou.Cn
18.11.2014 1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