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少女致婴儿死亡被判缓刑 法官赠书望她改过自新(图)

18.12.2015  15:39

廖木兴/制图

  新快报讯

  记者李应华 通讯员云宣 刘喜冰报道 17岁少女刘小敏(化名)未婚生子,惊慌中将男婴从4楼窗口扔下。日前,白云区法院对这宗未成年人故意杀人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当天,白云区法院法官张昕对该案作出判决后,在判决书上附上了法官寄语,并购买了一套辅导书送给刘小敏,希望她改过自新,重新做人。

   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刘小敏在初三那年因结交社会青年而辍学,后在谈恋爱过程中意外怀孕,男朋友与其分手。作为未成年人的她无所适从,去年10月6日凌晨3点多,她在睡觉时突然感觉肚子很痛,就一直蹲在厕所。后来发现自己产下一子后心里极度恐惧,情急之下将婴儿放入塑料袋中,从4楼窗口抛了下去。该男婴随后被附近群众发现,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