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被告冒充警察诈骗卖淫女 一审获刑六个月

30.05.2015  00:27

  广东新闻网深圳5月29日电(卢瑾)由深圳南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赵某、蒲某、向某等三人涉嫌招摇撞骗罪一案,近日经法院一审审理作出判决,依法判决赵某等三人犯招摇撞骗罪,均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2014年11月23日,被告人赵某、蒲某、向某一起商量假扮警察查房骗取卖淫女钱款。
  2014年11月24日凌晨3时许,被告人通过手机微信聊天与被害人吴某约定到某商务酒店1110房进行性交易。同日凌晨4时许,吴某来到约定地点,被告人向某将嫖资人民币500元放在房间内电视机柜台面,二人发生性关系。同日凌晨4时29分,蒲某与赵某一起敲门进入1110房,蒲某胸前挂着一个黑色的厂牌,自称警察,正在进行查房,要将向某和吴某带到派出所。向某见状假装配合,将人民币900元交给赵某,吴某也被迫将身上的人民币920元交出。随后赵某再将吴某钱包内的钱款及电视机柜台面的人民币500元一起拿走,并与蒲某一起离开房间。不久,赵某、蒲某二人因在走道里听见吴某要求向某赔偿损失发生争执,于是再次返回房间将人民币1000元退还给吴某后离开。
        当晚吴某离开酒店时察觉自己被骗随即报警,警方赶到酒店将正在办理退房手续的向某抓获。2014年11月27日,被告人赵某、蒲某到南山派出所了解向某的情况,被警方抓获。(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