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官员被妻女举报:经常家暴 在外有小三

19.03.2015  11:22

南都讯 3月17日下午,南区办事处一副局长的夫人杨女士到中山市纪委实名举报其丈夫欧某家暴和婚外情等问题。杨女士表示,今年1月份曾到南区纪工委实名举报。结婚20多年来,她时常遭受家暴,今年1月19日和21日,她遭家暴后还报了警。其还表示,丈夫在微信上与一女子有暧昧。

3月17日下午,欧某在电话中表示,“这是家庭内部的事情,应该由家庭来解决,我们会通过法律途径去解决这个事情”。至于杨女士提及的长期遭受家暴、欧某婚外情和实名举报的事情,欧某不愿作出回应。

3月17日下午,南区纪工委负责人告诉南都记者,“初步调查,没有这个事实”。

昨日晚上9点多,南都记者联系上了中山市纪委一位负责人。该人士表示,确实在3月17日下午收到了杨女士的举报,目前已经受理,“会去调查核实。如果属实,要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要看证据是否充分”。具体而言,是否长期上班时间炒股,证据要确实;婚外情方面,要有证据证明他有了第三者;家暴属于公安部门管。

举报人杨女士:结婚以来时常遭受家暴

“我要实名举报他,家暴、婚外情、长期上班时间炒股、一周三四次深夜醉酒回家。”3月16日晚,杨女士说。她表示,自结婚以来,她经常被打骂。最近的两次则是1月19日和21日。在采访中,更多的时候她在沉默,最后忍不住痛哭起来。整个采访大部分是由杨女士的女儿小仪口述的。

“1月19日早上8点左右,欧某把妈妈的头在卧室门上撞了3次,抓着妈妈的后脑勺撞的。”小仪说。她称,1月21日凌晨一两点时,欧某用言语刺激妈妈,妈妈和他吵,他用手机在录,“妈妈去抢他手机,他顺势推倒我妈,头撞在衣柜靠门的边角上。妈妈躺在地上,他用右膝两次跪在妈妈的肚子上,那时妈妈痛晕了”。

小仪说,后来妈妈醒了,听到欧某在播放音乐,想去抢他手机,但没力气,“妈妈先打了110,再给我打电话。我赶到时,现场很混乱,他在沙发上坐着,妈妈在地上躺着,用手抓着他的裤腰带不让走。”小仪说。杨女士1月21日在南区医院的病历诊断显示:头部、腹部挫伤。杨女士提供的一份“自白书”(情况说明)显示,1988年结婚以来,曾多次遭受到欧某的殴打。“‘自白书’是我帮妈妈写的,写了很久,这段时间她很痛苦,记得的都写了。希望妈妈把故事倒出来,能放得开。”小仪说。

小仪称,2010年8月那次是她亲眼目睹的。那天早上,欧某扯起妈妈的衣领,右手的拳头不断向妈妈的脸部和头部挥去。她开始扯欧某的衣服,硬挤到妈妈和欧某的中间,欧某没有停手的意思。于是,她开始喊要报警,并使劲将欧某推开,拿起电话报警。

女儿小仪:他在微信上与别的女人很暧昧

小仪说,她是去年11月30日结的婚。去年12月2日,妈妈想叫他们回去吃饭,碰巧手机坏了,就用欧某的手机打电话。“发现他在微信上和一个女人互称‘老公’、‘老婆’。甚至我结婚的礼金都交代得一清二楚,当时妈妈在厕所抖得不行,就把手机拿到了我家,截图。”小仪说。

小仪表示,妈妈文化不高,很多字都打不出来,虽然也有微信,但都是通过语音和朋友聊天的。小仪向南都记者提供微信截图,以证实了自己的叙述。

“通过调查,我们已掌握了那女人的具体信息。”小仪说。“他之前有过一个女人叫‘阿玲’,事后找到我,我都没骂过她一句。她说,原来你是那么苦,我不会再去找他。她怀了一个儿子,7个月大堕胎了,不能再孕了。她说是报应。我想找‘阿玲’,让她一起站出来。”杨女士说。

当事人欧某:这是家庭内部的事,应该由家庭来解决

3月17日上午,南都记者联系上了欧某,他表示可以在下午5点半下班后见面谈。3月17日下午5点半左右,记者多次拨打欧某手机后接通了电话。

“我认为没这个(回应)必要,这是家庭内部的事情,应该由家庭来解决。我们会通过法律途径去解决这个事情。”欧某在电话中说,“哪怕我再有理,也没什么好处。如果把事情放大去炒,你也炒我,我也炒你,有什么意思呢?我是怎样的,我自己心里面清楚。”

他称,女方的做法和他完全不同,“她小事放大,鸡毛蒜皮的事都要闹一场。她经常在家里闹。我处理事情不同她的处理方式,我处理的方式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但是她的做法跟我相反”。

他还说,“我自购了房子,全部是我在供房子。3天发生两次报警,迫使我没办法。要是再跟她住在一起的话,再纠缠的话,到时报警的事情更加多。她动不动来报警”。他称,他(1月)21日搬了出去后,“她把里面的门锁了,一直不让我回去。门都不让我进,我自供的房子。你说有没有这个道理?她电话将我列入黑名单,不知道给我什么机会。”

当记者问到杨女士反映的欧某婚外情和提供的一些证据时,欧某称:“我现在不回应你的问题。她有证据,那通过法律途径来。”对于杨女士说的结婚20多年一直遭受欧某的打骂,欧某说:“这些问题我不想回应你。还是家庭的问题,通过家庭去解决。两夫妻之间有问题,两夫妻解决不了,总有一个地方可以解决。哪怕通过法律渠道,诉讼的方式也可以。”

至于杨女士实名举报的问题,欧某说:“我不想回应你这些问题。说实话,家庭的问题就让家庭去消化,你们媒体没必要去做这些。”

最新进展:女方已到市纪委实名举报

小仪称,在1月19日和21日,妈妈两次遭受家暴后,都报了警。南都记者看到一份2015年1月19日的报警回执和一份2015年1月20日的受案回执等。“去年12月份,曾打电话到南区纪工委咨询实名举报事宜。1月19日,他再次打我妈后,我和我妈一起去南区纪工委实名举报了。”小仪说。

3月16日晚,杨女士向南都记者表示,她计划3月17日到市纪委实名举报欧某。3月17日下午5点左右,南都记者致电杨女士,她在电话中说:“我刚从市纪委出来,已经实名举报了他。主要内容是:家暴、婚外情、长期上班炒股、一周三四次喝酒半夜回家。”

昨天晚上南都记者联系上了中山市纪委一位负责人。该人士表示,3月17日下午确实收到了杨女士的举报,目前已经受理,“会去调查核实。如果属实,要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3月16日晚,杨女士称,在她举报后,欧某还发短信威胁她,包括“如我有事,我保证出租屋你我都不再收到一分钱租金,一对门也挡不住我,二三十万的装修也会成一片废墟,而报警也没用。供房和车位停供银行也自然总要处理的。要我死的人一定同归于尽”等短信内容。杨女士的手机显示,欧某的手机号码分别发送于2月26日和2月17日。

“人都会犯错,谁知道他越来越错。我太懦弱了,太要面了。我女儿也经常跟我说。我不信没有一个公道。”杨女士说。她表示,她正在准备同欧某离婚。

[部门回应]

南区妇联

多年来夫妻矛盾时有发生

3月16日下午,南都记者曾到南区妇联了解杨女士反映的家暴情况。3月17日,南区妇联书面回应南都记者称,1月28日上午,欧某的妻子杨女士与女儿小仪到区妇联办公室反映家庭矛盾问题,表示要离婚、要维权,咨询离婚办理、财产分割等相关法规问题,递交了“白皮书(情况说明)”一份。当场调解了近两个小时,妇联对来访当事人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解答、解释。

当天下午4点,妇联约欧某谈话调解。欧某表示想与妻子和好。2月3日上午,杨女士致电妇联咨询。妇联将欧某想和好的意愿告知了杨女士,但被拒绝。

经了解,杨女士反映的1月19日、21日的家庭暴力,南区公安分局已于2月11日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作出了不予行政处罚决定。

“欧某与杨女士夫妻家庭矛盾问题,多年来时有发生,区相关部门根据自身职能做了工作,其家庭矛盾曾有所缓和。”南区妇联称。

南区纪工委

“初步调查,没有这个事实”

3月17日下午,南都记者电话联系上了南区纪工委负责人。该人士表示,她(杨女士)报案打人,公安经过调查,没有证据,达不到处理条件。举报欧某上班时间炒股票,去查过,按照现在的证据,不能进一步证实有这个事实。

“杨女士还实名举报欧某有婚外情,调查进展如何?”南都记者问。该人士说:“我知道,监察室加入去调查了。基本上有一个初步的结论,包括公安、监察室的、妇联的,初步调查,没有这个事实。我们妇联基本上有这个情况,综合了几个部门的意见,包括公安处理情况、监察室(调查)情况,妇联综合了一份报告,那个代表我们区的答复。”

(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