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主拒迁房依法被拆除 湾下村一座房屋昨被依法处理
21.11.2015 11:42
本文来源: Meizhou.Cn
本报讯 昨日上午,位于梅江区三角镇湾下村的一座江南新城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房屋被依法拆除。
据了解,被拆除房屋属被征收人夏某文,位于江南新城规划红线范围内。上午9时许,实施依法强制拆除的执行人员先对房屋进行屋内物品清理登记,并事先告知被征收人。清理工作完毕后,该房屋被拆除(如右图)。早前,梅江区江南新城建设办组织第三方机构对夏某文的房屋、附属设施等进行丈量评估,并公示丈量评估结果。然而夏某文却提出不合理要求、拒不搬迁,导致在规定期限内未能与房屋征收部门达成补偿协议。
为保证江南新城建设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关规定,梅江区人民政府于2014年2月发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并将补偿款提存至梅州市嘉应公证处。被征收人及利害关系人未在限期内交出房屋,也未在法定期限内向梅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向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梅江区人民政府遂向梅江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拆除,区法院依法作出准予执行的行政裁定。
(钟智跃 曾仕谦 钟伟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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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1.2015 1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