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控奸杀“小镇之花“ 坐16年冤狱

13.10.2014  09:07

  2014年9月16日,被无罪释放的徐辉右和他的辩护律师相拥。

  2014年9月15日,广东省珠海市中级法院对已服刑近16年的被告人徐辉故意杀人、强奸案再审宣判,宣告徐辉无罪,当场释放。昨天,最高人民检察院披露了从2006年受理徐辉申诉案,到他被无罪释放,这7年多的时间里,检察官们做了哪些调查工作,才能使徐辉案得以翻案。

  往事

  年轻女子被奸杀警犬缉出“凶手

  1998年8月25日清晨,珠海市小林镇出现一具裸体女尸。很快,有人认出,死者是住在附近的居民严娟(化名)。

  严娟只有19岁,因年轻貌美被当地人称为“小林之花”。严娟生前曾遭遇性侵害,头部被钝物击打,系被绳索勒颈窒息而死。

  珠海警方在案发后第一时间启用警犬协助破案。很快,两只警犬循着气味追踪“凶手”到同一地点—小林镇劳动服务站,时任小林镇劳动服务站副站长的徐辉家,就在服务站二楼南侧。徐辉遂被纳入侦查机关的怀疑视线。

[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