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被赌光报假警被拘 警方提醒不可谎报警情

10.05.2017  01:42

2017年5月1日凌晨0时许,珠海一位女士急匆匆地跑进拱北口岸分局南屏所报案,声称自己在南屏镇昌盛路附近遭人抢劫,共被抢走港币680000元。

经询问,报案女士名叫朱某玉,据她介绍,4月30日下午18时,她本来准备与其老乡一同前往澳门游玩。为赚取一些佣金,朱女士事先从其姑妈那里为老乡兑换了港币共计68万元,并与一个银行POS机一同装入随身携带的棕色背包。在等待其老乡到来的过程中,朱女士的男友发微信让她回家取外卖,她便在路边打了一辆出租车回家。出租车行驶至昌盛大桥附近时,见路况比较拥堵,朱女士便在华发世纪城下车。随后,附近一陌生黑衣男子走上前来对其搭讪并开始拽她的背包,一番拉扯之后,朱女士的包被抢走。朱女士说,由于自己当时被抢后脑子一片空白,所以并没有选择立即报警,而是先行回了家。

接报民警耐心听完其介绍后,认为抢劫过程疑点重重,再次询问其被抢细节时,朱女士的回答支支吾吾;对嫌疑人的描述也是模棱两可;在这期间,朱女士似乎还有意躲避民警的目光。

通过民警一个多小时的连番追问,朱某玉这才交代:朱某玉所声称被抢劫的68万元港币实际上是她陆陆续续借给了男友解某祥前往澳门各大赌场进行赌博。但正所谓“十赌九输”,68万元很快便被其男友输得一干二净,无法归还朱某玉;直到最近,朱某玉遭其姑妈追问港币去向时,她便向公安机关谎报被抢劫,企图以此瞒骗、应付其姑妈的追问。警方对朱某玉报假案及其它违法行为将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罚。

警方提示: 如果恶意骚扰,谎报警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3条规定,可以处警告,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到10天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珠海公宣 编辑:努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