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鱼刺卡伤定为工伤

23.03.2015  13:21

  成都一中学教师唐老师在周末参加学校组织的监考,吃工作餐时不慎被鱼刺刺伤食道,并导致气胸、胸腔积液等伤害,住院治疗75天后才出院,花去费用6万多元。后向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被否,唐老师向高新区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撤销《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依法判决唐老师属于工伤。 朱权/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