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楼装新梯楼上楼下吵成一团 一楼住户要求33万元补偿

16.11.2015  22:47

羊城晚报讯 记者许诺摄影报道:又是为了加装电梯,原本和睦的街坊邻里吵成一团。去年开始,天河区燕都路一民宅的高层住户提出加装电梯,但一楼的住户对此不满。15日电梯施工时双方甚至差点大打出手。原来,一楼住户要求33万元补偿,而同意加装的业主只接受8万元。据悉,天河区兴华街道此前已多次为双方调解,但目前双方的意见仍未达成一致,街道建议住户可走法律途径解决。

老楼装新梯 楼上楼下吵成一团

老屋装电梯一楼不知情?

燕都路46号的这座住宅楼共有9层,每层有6户共54户人家,实际住着40多户。年过6旬的陈阿姨在1995年时便搬到该楼5层居住。“我们这栋楼有很多的老人,大多腿脚不便,我家中还有一个80岁的老母亲。另外6楼还住着一个残障人士,2楼以上的住户爬楼梯很不方便。”陈阿姨说,近年来旧楼装电梯日益火热,但苦于楼内无人带头。

去年2月起,住在6楼的姜小姐带头加装电梯,全楼共有37户人家同意,达到建筑物总面积和总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新加装的电梯位于一楼铁门外,工程总造价为50余万元,由37户业主按楼层高低和房屋面积分摊。

今年3月26日电梯的建设规划在楼道内公示,却激起了一楼某些住户的愤怒。“公示前我都不知道这件事,楼上的37户商议也从没有跟我们一楼的说过。”住在一楼的庄先生说,因加装的电梯会影响一楼的光照和通风,庄先生多次上访反对。

然而姜小姐却不认同这一说法。“去年2月我们就向所有住户递表征集意见,虽然一直没联系上庄先生,但他肯定知道,表都给他家里了。”此外姜小姐认为,庄先生没有房产证不能算是房屋的业主。

分歧根源在于补偿金额    

今年4月23日,广州市规划局对该楼的加装电梯工程颁发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7户业主也委托了广州市佳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施工。但对于一楼住户的赔偿事宜,楼上和一楼的住户始终无法达成共识。

我们多次请一楼的住户喝茶、吃饭,希望能获得支持,但对方竟开口要100万元的赔偿。”姜小姐认为这笔钱不能算是赔偿,只算是让对方不阻挠工程的费用。而庄先生解释,最初100万元的赔偿只是住户情绪激动时所说的气话。据悉,双方在兴华街司法所内调解4次,最后一次调解中一楼住户提出33万元补偿,而同意加装的住户只能接受8万元,最终高层住户退出调解。

11月9日,一楼门外的墙上张贴出一张一楼业主的告知,称“双方未达成共识前,若再发生强装电梯造成事故,将由37户业主承担责任”。而5天后,加装电梯的业主也张贴公告,称加装电梯已得到规划局批准,若有异议可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双方的“纸上对战”很快演变成“现实交火”。11月15日上午,施工队到场准备做电梯的地基,庄先生等人在场阻止。视频监控显示,共有30余人在一楼大门外聚集,双方多次冲突差点发生打斗。最终警察到场将矛盾双方带回派出所。

街道愿继续为双方调解

记者今日(16)在现场看到,一楼大门外的地面有一块2米见方的空地已被打碎。墙上除了有双方的告示外,还有一楼住户用红漆写下的“若强装必强拆”等字样,可见双方的火药味之浓。“没有谈好怎么能施工,再说他们还没有施工许可证。房子是华侨实业分配给员工的,现在经营不善。要房产证那就去找公司问。”庄先生说。

随后,记者来到兴华街道办事处了解情况。分管城市管理的肖蓓纯主任介绍,目前关于老楼加装电梯的办法只有2012年出台的《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试行办法》,但该办法已于今年5月已经过期。街道咨询了相关部门后,得到指示沿用该办法。“街道的调解均以此办法为参照,绝无偏袒。虽然现在双方已停止了协商,但若他们愿意坐下来谈,我们也愿意继续调解。如果没有协商可能,建议住户走法律途径解决此事。”肖蓓纯说。

据悉,办法中第十条注明工程投资在30万元以上的应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领取施工许可证。姜小姐认为,电梯加装已经得到批准将继续动工。而一楼的住户算不上业主,因此无权阻止工程进行。目前,同意加装的住户和一楼住户的意见仍未达成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