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装货不拔钥匙 错开另一辆车致同事受伤

13.09.2015  12:21

  好好开个车也能开错,而且还令别人摔伤,这事可真稀奇。

  小叶是清远市某水泥厂的货车司机。这天凌晨,他驾驶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回厂,把车停在车间2号通道上,没有拔钥匙,然后直接爬到车顶上装水泥。很巧的是,驾驶另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的小何把车停在旁边的1号通道上,也没有拔车钥匙。

  过了一会儿,小何准备将车开出。谁知,还没开出几米远,车上突然掉下一个人!小何大惊,赶紧停车,下车一看,同事小叶正在地上呻吟。

  原来事发时是凌晨,光线较暗,两辆车外形十分相似,又停放在一起,而且都没有拔出钥匙,小何误将小叶的车当成了自己的车。小何坐进驾驶室时也没有发现异常,直接发动了车辆,没想到此时小叶正站在车顶,因车辆突然启动行驶而被甩下车,摔倒在地。

  事后,小叶辗转几间医院治疗了两个月,出院后小叶委托鉴定机构进行了伤残鉴定,被评定为颅脑损伤十级伤残和左上肢功能受限十级伤残。为此,小叶将小何及其雇主黄某,连同自己的雇主刘某一起告上法庭,要求三名被告赔偿医疗费4.6万元、误工费、交通费等各项费用共计24万余元。

  在庭审中,小何辩称,自己只是黄某雇请的司机,从事雇主安排的工作,造成他人损害应由雇主承担责任;黄某和刘某两位老板则辩称,自己在本案中无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地点: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

  结果:法院判定雇主赔偿15.6万余元,小何承担连带责任。

  依据:法院审理后认为,小叶事发时站在车上装载水泥,他作为司机并未离开汽车,没有拔出车钥匙并不是引发事故的原因。这起事故是由于小何粗心大意开错车造成的,小何对小叶的人身伤害负有全部过错。由于小何是黄某雇用的司机,发生事故时正在履行职务,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应由黄某作为接受劳务的一方,对小叶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另外,由于小何疏忽大意开错车,造成伤人事故,根据相关规定,小何在从事职务行为时存在重大过失,应对小叶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黄琼 黄义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