褒奖不应止于道德表彰

11.11.2015  15:52

本报报道,前日,东莞光正实验学校的一名高二年级学生小陈,在石龙客运中心站附近的一家便利店购物时,遭遇换钱的骗局,本应找回86元,结果只找了36元。回到学校的小陈将自己的遭遇告诉了同学,同学们义愤填膺,7名学生决定重返便利店,设局取证了便利店店员“换钱”的整个过程。最终在民警的协调下,小陈获得了1000元的赔偿。

说起来,找零换钱的骗局,在人们的消费经历中并不鲜见。但是,因为被骗额度小,再加上取证也难,人们一旦遭遇,常常的做法还是忍气吞声、自叹倒霉。然而,善良者的沉默或是邪恶最大的同盟,就在人们无奈隐忍的同时,一个客观的现实效果却是,这种看似小恶的骗局,却如发酵的面团肆意滋长,大大伤害了人们的消费体验,也毒害了公共信任和社会氛围。然而,正所谓初生牛犊不怕虎,小陈和他同学们,却不甘心不隐忍于这样的社会潜规则,拍案而起奋起抗争,通过智谋的周旋,终于维护了自己的权利,也给那些心存歹念的作恶者,以严肃的警告。

经济 学中的时间成本概念告诉我们,人们选择做任何事情,其实都是需要付出代价的。当人们遭遇对于自身权益的不法侵害时,是选择勇敢维权、死磕到底,还是选择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退一步海阔天空”,一般而言,如果不是事情太过特殊,自身素质也不是太过奇葩,那么,很难将之简单归结到一个道德高下的问题。这里面,其实牵涉到复杂的利益计算过程。这个利益计算,既包括自己朴素的正义感,也包括自身能力、知识结构、环境氛围、社会评价、制度支持等等。而小陈和他的同学们精神之所以值得表扬,因为比起更多选择隐忍的成年人来,他们更智慧更无畏,更朴素更单纯,更愿意坚持内心中的是非曲直信念。正如他们自己所说,“车站旁边,行人那么多,一天下来,得骗多少人啊?我们不能就这样放过他,一定要给他一点教训,免得他继续去害其他的人。”正是这样的念头,再加上一点可能通过影视剧里学来的技巧,终于成就了他们人生中也许第一次的印象深刻的社会实践。

然而,对于小陈和他的同学们这一堂宝贵的行善治恶社会实践,成人世界如果仅仅停留于空洞的道德褒奖,显然是不够的,也疏漏了这一事件所包含的更多意义。既然大多数人在做行善除恶的选择时,会有那么多除道德之外的决定因素,那么,如果要高扬小陈和他的同学们所代表的行善除恶社会价值,就必须培植更多有助于人们选择行善除恶的决定性因素。比如,保障警方响应公众报警的力度,确保对于罪恶的打击力度,培植民间组织弘扬社会正气等等。“工夫在诗外”,一个风清气正的道德秩序,才能自然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