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明日起跳广场舞扰民拒不改正者将罚款200元

31.01.2015  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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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天起,一大波新规将影响我们的生活】①购车或少花购置税,买车可省一笔钱;②失业登记条件放宽;③食品检验不合格将立即封存;④首部高铁行业标准实施;⑤大连:驾校学员中途可退费;⑥西安:跳广场舞、打陀螺扰民拒不改正每人罚200元;⑦河北:新建改建项目应为古树“让路” ……@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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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前报道:

  近日,《西安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简称《条例》)出台,将于明年2月1日起实施。《条例》规定,跳广场舞、打陀螺、甩鞭子扰民拒不改正的,将对个人处罚200元。 目前,执法人员仍以劝阻为主,不会进行处罚。

  记者从西安市城管执法局了解到,今年7月至12月,12342城管特服热线每月接到的各类噪音投诉量在300至700件,其中商业类投诉占半数以上,广场舞、甩鞭子等娱乐类投诉量八九月份最多,随着天气转冷,投诉量也已经下降。

  《条例》规定,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及附近街道、广场、公园,晚9时至次日早7时期间进行宣传庆典、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等活动不得使用音响、抽打陀螺、甩响鞭等产生噪音影响居民正常休息。从明年2月1日起,如违反规定、遇到警告后拒不改正的,城管执法部门将按《条例》执行,对单位处500元罚款、对个人处 2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