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大学校领导花25万公款携20名教职工旅游

28.07.2014  12:32

  中新网7月27日电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日前,西藏自治区纪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西藏大学农牧学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谢金川,西藏大学教育工会原副主席边巴次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队公款旅游问题。

  2013年4月,西藏大学农牧学院向区教育工会申请了赴内地考察经费20万元。12月19日,西藏大学农牧学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谢金川(副厅级)代表西藏大学农牧学院与西藏国际职工旅行社签订了《团队国内旅游合同》。2013年12月26日至2014年1月10日,谢金川带领西藏大学农牧学院教职工20人,到广西桂林、阳朔,广东广州、珠海、深圳,海南海口、三亚等地旅游。活动共花费公款25万元,人均1.25万元。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并报区党委批准,给予谢金川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西藏大学农牧学院党委、纪委进行通报批评,建议对谢金川工作岗位进行调整,责令追缴参加公款旅游的教职工旅游费用。

  2013年,西藏大学教育工会以组织教职工休养为名,两次从区教育工会申请经费20万元。2013年12月25日,时任西藏大学教育工会副主席边巴次仁(现任西藏大学师范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正处级)代表西藏大学教育工会,与西藏旅游总公司五分社签订了《团队国内旅游合同》。2014年1月2日至17日,边巴次仁带领西藏大学教职工12人,到云南昆明、丽江、西双版纳、勐腊和四川乐山、峨眉山等地旅游。活动共花费公款20万元,人均1.67万元。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边巴次仁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西藏大学党委、纪委进行通报批评,责令追缴参加公款旅游的教职工旅游费用。

  通报指出,在我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期间,谢金川、边巴次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队公款旅游,顶风违纪,造成不良影响。查处这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充分体现了区党委和区纪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两问题”,加强党风政风建设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通报强调,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区党委和区纪委驰而不息狠抓作风建设的坚定信心和决心,自觉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区党委“约法十章”、“九项要求”,持之以恒地反对“四风”、“两问题”。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三严三实”的要求,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执行规定、带头改进作风、带头联系群众,以良好的党风带政风促民风。

  通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狠刹公费旅游、公款吃喝等不正之风。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绝不姑息、绝不手软。当前,正值升学考试和旅游旺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查处借子女升学大操大办、公款旅游、公车私用、违反规定超标准公务接待等问题作为工作重点,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强化执纪监督责任,坚决贯彻落实《关于禁止领导干部借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收钱敛财的暂行规定》和《西藏自治区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区党委“约法十章”、“九项要求”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得力,发生严重顶风违纪问题的地方和部门,要严肃追究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