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纪委:对违纪违法案件要坚决查处

23.06.2014  02:20

  中新网6月22日电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王拥军,17日下午和18日上午,分别主持召开部分区直单位和区管国有企业党组(党委)书记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座谈会。

  王拥军在认真听取部分区直单位和区管国有企业党组(党委)主要负责同志的发言后强调,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各级党委(党组)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的部署和区党委的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主体责任记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

  王拥军指出,各级党委(党组)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区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的判断上来,统一到中央和区党委新的要求和部署上来,清醒客观地认识当前依然严峻复杂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正确处理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与推动经济发展的关系、与维护稳定的关系。要切实增强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识,做到牢固树立党的意识,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就是失职的意识,牢固树立向标杆看齐的行动意识。要认真履行好党委主体责任,分析研判所在单位、部门和行业、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状况,树立问题意识、问题导向,重点在发现问题、查找问题上下功夫;从严管好机关、管好行业、管好企业、管好干部、管好队伍;对违纪违法案件要坚决查处,对涉案人员绝不能袒护姑息;抓好各项制度落实,特别是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区党委“约法十章”、“九项要求”的落实;加强对纪检工作的领导。四是要通过严格的责任追究,确保党委主体责任的落实。

  座谈会上,区发改委、教育工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交通运输厅、卫计委等区直单位和部分区管国有企业党组(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就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发了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