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中小学校要创造条件开设舞蹈戏剧等课程

12.06.2018  23:09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李直建)东莞各中小学校将在开设音乐、美术、书法等课程的基础上,创造条件开设舞蹈、戏剧、戏曲等地方课程。记者昨日获悉,《东莞市教育局落实〈学校美育改革发展备忘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近日出炉,提出将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初高中学生学业水平测试。

  根据《实施方案》,东莞要构建具有东莞特色的现代化美育体系,整体提升学校美育教学水平和学生艺术素养。市教育局要求各学校按照课程设置方案和课程标准、教学指导纲要,开齐开足开好美育课程。据介绍,东莞各中小学校要在开设音乐、美术、书法等课程的基础上,创造条件开设舞蹈、戏剧、戏曲等地方课程,支持有条件的学校开设综合艺术课程。

  同时,东莞将研究制定全市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工作方案,从2018-2019学年开始,把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初高中学生学业水平测试。学校艺术课程开设情况还将纳入教育现代化先进镇街验收体系,未能严格执行中小学音乐、美术等艺术课程的镇(街道、园区)政府(办事处)、教育主管部门负责人将被约谈和问责。

  《实施方案》还透露,东莞每三年要举办一届全市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含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朗诵5个表演类专场和书法、绘画等作品类评选),两届展演期间举办各单项艺术比赛。

  美育教学水平的提高离不开美育师资力量。《实施方案》明确,市人力资源部门要大力支持学校美育师资队伍建设发展,根据美育教师专业特点,优化艺术教师招考模式。

  市教育部门将用好用足现有核定编制,优先合理配置美育教师。鼓励学校结合本土文化艺术特色,积极联系本地文化艺术团体、机构和周边高等教育艺术专业院系,通过购买服务和建立大学生实习基地的形式丰富学校美育教育模式。在人员编制配备不足的情况下,各直属学校和镇(街)可通过购买服务和临聘美育教师等形式,着力解决美育教师结构性缺编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