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博爱还是要真相?

27.09.2014  12:35

  职业乞丐的双面人生早已被人披露,白天扮穷酸扮病患,转眼换衣喝酒啃大闸蟹。乞丐这一行已经不再只是穷困者,懒惰的、行骗赚钱的乞丐充斥着这个行业,也考验着一个城市的管理能力和路人的眼力。如今,因为受施者的不诚信,倒下的老人无人敢扶,路边的乞丐无人想帮。而是否放下尊严就该获得同情?职业乞丐的行为该如何定调管理?乞丐的话题在如今乞丐现象复杂化、社会陷入不诚信的“道德困惑”的情形下,讨论显得尤为必要。

  ●见习记者  杨敏

  1、网友观点: 应该严厉打击骗取社会同情心的职业乞丐

  @谢秋 :破解职业乞丐难题,需要完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法律法规,形成强有力的监管体系,严厉打击那些骗取社会同情心的职业乞丐。

  @刘达标:不可否认,确有卑鄙者靠消费路人的同情心来发不义之财,但如若就此因噎废食,集体拒捐,则势必伤及处于社会底层难以谋生的真正困难者。且由他伪去吧,成就的,仍是我们的博爱之心。

  @桢钰:职业乞丐践踏了大家的同情心,而真正因为走投无路而乞讨的人得不到帮助,应当严惩!

  2、市民看法:不好意思去和这样的弱势群体谈真假

  调查中大学生小波谈到,梅城本身的行乞现象不是特别多,以残疾、疾病等理由行乞为主。他说平日里如果对方向自己讨要的话,都会给一点零钱。“职业乞讨的人也挺辛苦的,既然以此为职业,给他一点钱也不算被欺骗吧。”他表示,身边只有少数的人会拒绝给乞讨者钱,因为一个正常人会不好意思去和这样的弱势群体谈真假。

  而也有一些市民对乞丐保持警惕,张丽芬阿姨就认为,经常在一些菜市场、商业街这些繁杂的地方看到乞讨救父、救儿等行为,这些年的形式更丰富了,用骆驼下跪来乞讨、拖着音箱卖艺乞讨等都有。“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判断,觉得假的就不投,觉得真的就去帮助一下。施舍本来就是一种德行,不管对象是谁,都对施舍者有益。”

  在梅城某商业街当保安的王叔表示,很多乞丐在自己的辖区内赶不走,他们的一些行为王叔看在眼里,他认为生活困苦的人在乞讨的时候也要适当地表演才行,“真真假假都是一行。”

  3、专家观点:社会危害性相对不大,惩戒会增加社会成本。

  广州市律协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广东华安联合律师事务所李素敏表示,目前我国法律没有针对职业乞丐这种欺骗行为的法律规范,而且就其社会危害性而言,没有必要用治安法或刑法对此类行为做出惩戒,否则反而会增加法律成本、社会负担。

  职业乞讨通过掩饰和隐瞒等手段去骗取路人的金钱,在道德上对社会诚信体系有伤害。但由于从个体获取的金额较少,欺骗的情节和手段中强迫性不强,无法认定为法律中的诈骗罪,而救助制度也不足以解决这个问题。而该现象就算是在发达国家也无法避免,例如美国还是有很多流浪汉。只不过随着乞丐行业的发展,我们需要放大对乞丐的范围定义,只要是放下尊严去乞讨的人皆应认为是乞丐,而你是否同情这个乞丐,还是看每一个人的辨识和看法。但对于职业乞丐做出的强迫未成年人乞讨等非法行为,肯定会遭到法律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