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要抓住立法权有利契机 开创依法治市新纪元

03.04.2015  12:32

“用好用活用足国家赋予的地方立法权,抓住获得地方立法权的有利契机,尽快启动地方立法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稳妥推进地方立法”——  昨日,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2014年依法治市工作总结和2015年工作要点,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徐建华出席会议并讲话。

立法权的获得将进一步提升东莞依法治市水平。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是推动东莞各项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关系全局和长远的重大任务。为此,必须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当作重要政治任务,通过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立足东莞地方实际,  增强依法治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用好、用活、用足立法权,  加快构建符合东莞长远发展的城市法律体系。

法者,国之重器,法治是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长期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依法治国的一系列部署要求,不断夯实法治基础,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取得了法治东莞的积极成效。但必须清醒地看到,法治永远在路上,且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与东莞肩负的历史使命相比,我市依法治市仍有长足的进步空间。

现在,我市正处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期和经济社会的转型升级阶段,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繁重而艰巨。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迫切需要以法治的精神凝聚全市人民的共识,把法治的思维贯穿整个社会管理工作,以法治的方式统率经济社会生活,让法治的力量保障幸福东莞建设的成果。全面推进依法治市,  就是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开门立法,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进而为东莞的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全面推进依法治市,要全面正确实施宪法和法律,在全社会形成法律信仰;要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要推进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要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从而将东莞建设成公民守法生活、政府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公正执法的法治城邦。

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系统性强,涉及面很广,需要统筹规划全面协调,汇聚社会智慧,调动各方力量,充分激发公众参与热情,发挥创造性,从而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共同推进的强大合力,推动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不断释放出和增强社会活力,扩大法治红利。

“法者,治之端也。”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关系到我们党执政为民方针的实施,关系到社会的长治久安局面的形成。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根本保证,必须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蓝图初绘就,法治启新程。站在新的历史起点,肩负法治荣光,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务必以创造历史的主人翁精神,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  按照既定部署,努力开创法治东莞建设新纪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