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要求各地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当前,我省正值春耕生产和清明时节,野外农事、进山扫墓祭祖和上山踏青等各种野外用火增多,森林防火形势严峻。昨天,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切实做好我省春季特别是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严防森林火灾发生。
《通知》指出,森林防火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严格按照《广东省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责追责”制度,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部署,切实把森林防火工作重心下移,将责任落实到人。要严格责任追究,对责任不落实、履职不作为、措施不得力造成森林火灾重大损失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的责任。
《通知》要求,各地要深化宣传教育,提升防火意识。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微博、微信、手机短信等广泛宣传森林防火法规知识;组织流动宣传车和宣传人员,深入到乡镇、集市、村庄巡回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基本常识。清明节期间,各地要把讲文明、树新风、移风易俗与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大力倡导植树祭祀、无烟祭祖、鲜花纪念,在入山路口、道路两旁和坟墓集中区域设置防火警示牌、宣传标语和横幅。
《通知》强调,各地要采取有力措施,严控野外火源。各县(市、区)政府要向社会公布森林防火区,按规定及时发布命令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在进山路口设卡布点,控制易燃易爆物品上山,堵住火灾源头。各乡镇府(街道办)要组织有关部门和镇村干部、护林员,加强对坟山、墓地、森林景区等重点火险区域监控,分片包干,守好汕头,全天候巡查,必要时采取“人盯人”的办法严防把守,坚决管住野外火源。要对坟墓较多区域以及森林防火区内的公墓采取及时清理可燃物、开设隔离带等措施消除火灾隐患。
《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强值班带班,科学处置火情。各地要加强森林火灾监测和预警预报,严格执行森林防火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强化值守调度,确保火情信息和政令畅通,清明节期间,各级森林防火办带班领导必须在岗带班,各镇(街)党政一把手必须有一人在岗带班。强化扑火救灾调度指挥工作,发生山火后,当地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领导要按规定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火灾扑救。各级森林消防队伍要靠前驻防,严阵以待,一旦接到火情报告,快速出击、重兵扑救,做到打早、打小、打了。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坚持有火必报、报扑同步,不得迟报、瞒报、谎报,对贻误时机,造成重大损失的,严肃追责。(编辑 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