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召开省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 对标“四个走在全国前列”新要求 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困难群众
4月12日,我省召开省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研究解决困难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做好底线民生工作。副省长余艳红作工作部署。
会议强调,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对标习近平总书记对我省提出的“四个走在全国前列”新要求,切实担负起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政治责任,突出重点扎实推进,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困难群众,开创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新局面。 一是 在社会救助保障方面,要不折不扣落实今年省《政府工作报告》“十件民生实事”提出的任务要求,按时保质完成各项任务。要完善救助制度体系建设,建立低保对象综合指标评估体系,做到主动发现、快速回应、急难有救。要提升特困供养机构管理服务能力,完善社会救助核对信息系统,全面提升救助工作效能。要推动医疗救助落地,争取尽快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费用省内异地“一站式”结算服务。 二是 在流浪救助方面,要完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体制机制,着力改进流浪救助寻亲送返服务手段,加快推进救助安置场所建设,持续强化救助管理机构安全工作,切实保障流浪乞讨人员合法权益。 三是 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方面,要做好留守儿童控辍保学、户口登记、临时监护等工作,健全关爱服务体系和救助保护机制,营造家庭、学校、政府和社会齐抓共管的关爱保护氛围。 四是 在困境儿童救助保障方面,组织创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示范县、乡镇活动,实施关爱孤残儿童护翼行动计划,加大送医治疗力度,让困境儿童及时得到救助,享受到国家和社会的关爱。 五是 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协调机制,加强能力建设,落实绩效考评,严肃执纪问责,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落到实处,让人民群众不断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效和变化。